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32号
建议的答复
迪发改扶贫〔2023〕5号
阿称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2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在紧盯搬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上,我州围绕产业发展、就业培训和有组织的转移就业、社区管理、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工作,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落地落实。德钦县雅瑞安和社区搬迁群众是在脱贫攻坚期内为解决六类地区彻底扭转发展形式,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根据“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给群众按不超过人均25平米的政策提供了住房,并配套了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原安置住房20年产权不变。
为继续做好雅瑞安和社区后续扶持工作,2023年,计划在雅瑞安和社区实施3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350万元。一是雅瑞安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00万元,已到位资金1676.39万元;二是德钦县羊拉乡雅瑞安和社区集体经济(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以工代赈),投入资金200万元。目前已到位资金200万元,项目已开工。三是雅瑞安和社区以奖代补补短板项目,投入资金15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后续我们将继续督促州人社、州农业农村和德钦县人民政府做好雅瑞安和社区的后续扶持工作。
建议中群众自建房资金短缺等问题不属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支持范围。目前,国家、省、州级相关部门均无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再次购房的资金渠道和政策。群众购房建房需求属于搬迁安置后的自发性市场行为,建议德钦县加强引导,确保群众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等原则性问题。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