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迪自然资规发〔2023〕47号
尊敬的施学珠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7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50号)要求,结合矿权查询结果,虎跳峡境内现有矿业权主要有麻花坪矿区的3家矿山,以上企业均压占“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
2、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2016]131号、7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位于“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范围内的虎跳峡麻花坪3家矿山企业暂扣其采矿许可证,并责令矿业权人停止勘查开采活动。
3、目前,麻花坪矿区3家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均政策性原因已过期。如要申请延续和复工复产,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需取得“三江并流”主管部门同意意见或自动缩减避让“三江并流”遗产地范围后延续,但经与林业部门对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8〕35号)文件之规定以上两点条件3家均未达到。
4、由于矿产资源分布环境等原因,我州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矿权较多,且大部分涉及矿权设置在前,保护区设置在后的诸多问题因素,目前上级尚未出台“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矿权处置方案,自然资源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多次到我州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矿权进行实地调研,我局也多次到上级反映汇报请求落实该问题解决方案,但截至目前各方面都未给予明确指导意见。在今后工作中,我局会继续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压占“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矿业权问题,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出台“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内矿业权处置方案,在方案出台后逐步解决。
综上所述,结合当前政策条件,我局暂时无法受理该提案要求。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