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尊敬的和志刚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9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耕地保护是事关国家战略安全的“国之大者”,是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而迪庆州由于自然条件限制,全州区域内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少,难以保证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护压力极大。对现有耕地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我州目前正在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工作。根据部、省两级文件要求,明确: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牢牢守住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科学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确保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同时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稳定耕地不得低于下发稳定耕地的90%。在满足上级下达约束指标的前提下,我州结合第29号建议,对五境乡香维线过境线路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优化调整。(五境乡香维线过境线路永久基本农田及稳定耕地情况详见附图)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故不允许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建设商铺、酒店和经营性设施。
四、除去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普通耕地,在建设占用中,需要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占补平衡制度,按照建设占用耕地的地类面积、质量等级落实对应的补充耕地指标。由于我州自然条件制约,主要通过向其他地州购买指标用于占补平衡。目前云南省购买指标价格为:耕地数量5万元/亩,水田规模15万元/亩,粮食产能1万元/百公斤。故在除去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普通耕地内建设商铺、酒店和经营性设施将大大增加成本。
五、除乡政府所在地外,属于村庄规划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规定,“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技术指导,村庄规划成果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综上所述,国家对于耕地的管理日趋严格。建议:一是引导村民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禁土地私下买卖,严禁未批先建,严禁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
二是结合五境乡香维线过境线路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情况,提前谋划,广泛参考村民意见,充分利用好每一寸土地,科学合理的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并编制好切实可行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