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扎西巴丹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4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 2019〕112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的函》(云自然资函[2019]226号)及《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迪庆州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15日组织召开了香格里拉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推进会议,正式启动了香格里拉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
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开展以来,香格里拉市各乡镇积极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对接工作,其中建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村代表及技术单位召开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专题对接会议,各村均对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调整提出了宝贵的意见;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三次组织各乡镇以及相关部门召开生态保护红线座谈交流会议,会议中针对香格里拉市以及各乡镇未来发展重点进行交流谈论,并对生态保护红线布局提出意见建议;工作过程中,得到了省自然资源厅及州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省厅先后5次来到迪庆实地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并对重大矛盾冲突问题给予帮助解决;同时,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先后组织了7次座谈交流会议,专题研究矛盾冲突问题,提出了符合迪庆州实际的调整方案。
三、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审查论证。香格里拉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于2019年12月2日通过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审查论证;于2019年12月5日通过迪庆州人民政府组织的审查论证会议;2020年5月8日,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会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林业和草原局,邀请省直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审查组,在昆明对香格里拉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开展联合审查,经审查后,专家组认为香格里拉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内容全面规范,结构合理,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根据2021年2月20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组织召开的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完善工作视频会议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香格里拉市于3月1日集中在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按照新政策要求对成果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针对永久基本农田、现状耕地、镇村、人工商品林、矿权、“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等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进行部分优化。
四、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情况。根据云南省印发的《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香格里拉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620.90平方千米,占香格里拉市国土总面积的66.74%;其中建塘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99.82平方千米,占建塘镇国土总面积的39.67%。
香格里拉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坚持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以发展促稳定,在发展与稳定中促保护的思路。通过重点评估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储备区、耕地、人工商品林、基本草原、承包草原、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其他现状用地、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合法矿业权、国家规划矿区、相关规划等13个方面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矛盾冲突,并根据前期制定的矛盾冲突解决建议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做到应划尽划。
根据2021年7月省厅下发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成果数据库统计分析(该数据仅作参考,目前根据国家、云南省“三线试划”要求,还在微调中):香格里拉市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7083.38平方千米,占香格里拉市国土面积的62.04%;其中建塘镇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53.44平方千米,占建塘镇国土总面积的36.60%。评估调整后,香格里拉市生态保护红线满足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的要求,生态安全格局进一步提高。
五、针对案由中举例说明的建塘镇红坡村崩加顶、扣许村民小组除原有建筑物以外,整个村庄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情况,已按照各级政府要求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予以解决,但因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尚未经国务院批复实施,导致现阶段两个村内无法发展产业。

样例图1:调整前分布图(崩加顶、扣许) 样例图2:调整后分布图(崩加顶、扣许)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