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晟晖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6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维西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情况
维西县地处“三江并流”核心区,是长江、澜沧江(湄公河)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维西县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限制开发区,保护好维西县生态环境,既是维西县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筑牢迪庆高原生态安全格局重要组成区域,贯彻执行好“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发挥好国家重点生态主体功能区作用。近年来,随着维西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生态、经济、社会效益逐步显现,通过加快发展绿色生态经济、乡村旅游、休闲旅游、生态产业,提高了农民收入,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维西县累计获得州人民政府命名“州级生态文明村”74个,占全县行政村数量的90%;完成“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0个,创建率85%。同时,维西县率先完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已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走在了全州三县(市)的前列。
2020年积极组织维西县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3月组织召开了维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启动会议和业务培训会,邀请省环科院的专家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并委托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维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5)年》,并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2021年为积极推进维西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3月开展了第一轮的资料收集和审核,4月开展了第二轮材料收集工作,5月开展了第三轮材料收集工作,所需材料基本收集完成。一是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查和分配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21〕41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维西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前期工作,充分探讨项目方向、实施内容和考核量化指标,结合维西县创建国际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前期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编制了《维西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并报至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争取2021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二是委托香格里拉市耀森文化传媒工作室为维西县制作集中反映维西县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成效的视频汇报片,目前已完成汇报片的制作工作。三是积极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告维西县申报创建工作情况的同时,在省生态环境厅3月份组织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调研”中,我局就维西县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希望能够在2021年申报成功。四是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要求,维西县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维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5)》,目前规划已编制完成,于2021年3月通过了国家专家审查。5月31日,维西县委副书记、县长黄龙新主持召开了县人民政府十七届第59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维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5)》(审议稿)。至此,维西县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各项申报要件已全部具备。
切实加大维西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假设、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和生态产业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
我局紧紧围绕争当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模范总要求,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投入力度,努力创造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全州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已覆盖重点环保工作、环境保护重大战略及政策研究、重点领域规划编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宣传教育、污染治理及减排工程示范、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并结合生态环境情况,持续加大对流域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生物多样性、土壤重金属等领域保护治理的资金投入。2020年至今,全州争取各级环保专项资金4368万元,下拨维西县1800万元,占比41.21%。其中,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澜沧江支流永春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总拨付资金1500万元。
全力推进迪庆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情况
2015年7月29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23号),要求各州市按排头兵实施意见开展相关工作,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是重点工作之一。2017年8月16日,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把迪庆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迪发〔2017〕2号)。迪庆州生态文明建设系列创建稳步推进,2016年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虎跳峡镇,德钦县升平镇、奔子栏镇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018年,组织完成金江镇、燕门乡、塔城镇、保和镇、中路乡、巴迪乡、永春乡、白济汛乡、叶枝镇、维登乡、康普乡、攀天阁乡等12个乡镇申报 “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申报,除金江镇外已通过省级验收。2019年组织维西县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并通过省级验收。2020年维西县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申报工作,香格里拉市和德钦县启动“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今年已全部整理上报相关申报材料。截至目前,我州命名“州级生态文明村”123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5个,29个乡镇中剩余的14个乡镇2020年已通过省级专家审查,并上报省厅备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我州争创“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基本条件已经成熟。
2020年7月14日,我局起草了《迪庆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书面征求州发改委、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涉及责任分工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按反馈意见修改完善。2020年8月3日,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后因省生态环境厅调整创建指标体系,暂停上报州委审定。2020年12月15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市)县建设指标体系〉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市)县管理规程(暂行)〉的通知》(云环发〔2020〕24号),我局及时对《方案》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完善,经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请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定。2021年4月7日,州委书记组织召开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三县市党委政府以及委员会全体成员参会,会议审核同意《方案》。4月29日,《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迪办通〔2021〕26号),正式明确开展迪庆州省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创建申报工作。同时,迪庆州财政局预算保障300万元创建工作经费。5月7日,《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财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迪财资环〔2021〕15号),保障了2021年度创建工作经费。6月10日上午,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全程协助我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各项工作。
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任重道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也将把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优化地方经济增长、强化节能减排、加强了城乡环保,提高了公众环保意识,提升了人居环境质量,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7日
联系电话:0887-8223031 联系人:苟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