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408B/201900020
文  号
来 源
州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19-10-10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迪庆州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4号议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2019-10-10 15:31     浏览次数: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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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34号议案的回复

李建华代表:

您提交的迪庆州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4号议案《关于坐实做强乡村旅游带动群众增收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迪庆旅游特别是香格里拉的关心和支持。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全域旅游实施意见》、《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十三五”发展规划》,我州旅游产业在目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都将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强化基础、建设精品、创新机制、提升品牌、坚持政府主导、生态优先、项目带动、规划先行为原则,按照“一个集散中心、五大国家公园、一条精品环线”的发展思路进行建设。

目前我州已在全域和乡村旅游规划中,将香格里拉市作为发展乡村旅游重点,并将在“十四五”期间对香格里拉市旅游进行全面规划和建设。同时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小镇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州委州政府旅游发展思路,已根据《迪庆州全域旅游发展规划》《迪庆州乡村旅游扶贫规划》。

一、成立迪庆州州级乡村旅游扶贫领导小组,州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州长任组长,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分管扶贫、旅游工作的副州长任副组长,州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政府办、监察、发改、财政、交通、水利、住建、国土、农业、林业、环保、民政、教体、文广、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县市主要领导为成员。实行州级领导、部门和县市级领导包抓乡村旅游制度,包抓分工与联镇包村相一致。

二、鼓励各县市成立乡村旅游开发公司,全面统筹各个县市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运营、营销等方面的工作;以村镇为单位成立乡村旅游开发监督管理委员会,整合乡镇旅游资源,统一招商、统一经营、统一培训、联合促销、同步管理,形成旅游合作社+农户或旅游合作社+农户+企业的运行机制,提升乡村旅游发展现状,依托旅游合作社壮大乡村旅游发展规模、拓宽旅游业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同时,旅游合作社探索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众筹等多种融资模式,进一步壮大乡村旅游建设规模。

三、扩大财政支持范围加大乡村旅游财政支持力度,把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纳入迪庆州年度惠农支持及旅游专项支持重点支持项目,在乡村旅游资源突出、旅游交通条件优越的地方进行优先试点;财政支持重点放在乡村旅游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人才培养等方面。

四、加大税收减免力度,在州域层面制定乡村旅游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从经营准入条件、税收减免范围等方面入手,对从事乡村旅游的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迪庆州多地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规模小、分散、抗风险能力弱,要改变现状,就必须要拓宽乡村旅游投融资渠道,通过成立迪庆州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广泛整合利用各种渠道发展专项基金、积极争取利用相关部门资金、大力扩大招商引资力度、灵活利用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资金难题。届时我局将会同香格里拉市政府根据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香格里拉市乡村旅游带动群众增收发展。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藏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9月6日

联系电话:17708870717 联系人:王桂秀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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