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数据质量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迪庆州统计局党组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并下发了《迪庆州统计局开展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数据质量核实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以分管领导为工作组长,州局第三产业科为责任单位,由三县(市)贸易专业人员组成的核查工作小组。对全州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进行实地数据质量核实工作。
核查小组对全州辖区内28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进行实地逐一走访,认真核实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基本情况是否属实,调查对象是否符合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限额标准;单位状态是否真实,填报的统计数据是否按照统计调查制度方法计算,是否与统计台帐、原始凭证、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相符;留存数据与上报统计局的平台数据是否一致;统计基础规范与否,是否建立统计台帐、统计资料是否归档管理等。在核查过程中,对核查企业再次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
通过这次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数据质量核实工作,切实加强了统计部门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的沟通,进一步加大了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了企业人员依法依规准确、及时、全面填报统计数据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统计行为。
签发:李红英 审稿:魏承华 拟稿:杨芃 电话:0887-8227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