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财政局
关于转发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
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州公安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开发区经贸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下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19〕1154号),从2020年1月1日起降低摩托车号牌工本费和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现将全文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并于2月5日前将政策执行情况及预计每年降费金额等相关情况反馈州发展改革委及州财政局。
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
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财政局
2020年1月7日
联系人:
州改革委 吉 芳 13988708387 邮箱:553684913@qq.com
州财政局 余润芳 13988701399 邮箱:125002539@qq.com
抄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委主任、副主任。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