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迪庆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10月20日我局以“党建+湖泊革命”“党建+河湖长制”为主题,组织开展塔城镇“河长清河”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紧紧围绕“清四乱”为主线任务,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塔城镇政府职工参与清理塔城村、启别村河段的清河行动,各行政村清河行动自行组织开展,80%以上由党员同志参加,联建共建,对全镇河域全面开展清理行动。在河道清理现场,全体党员带头对河道内垃圾、杂草及部分违规种植农作物等进行清理整治,确保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
此次专项行动,清理了辖区沿线腊普河道,下一步,我局将以基层党支部为依托,深化推动“党建+河长制”,将爱河、护河工作长效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