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顺利开展新居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对标迭代升级工作,经州中心研究决定,现将停办业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7月24日起暂停受理贷款业务,7月28日前完成当月已受理贷款的出账工作。
二、2023年7月31日公积金贷款扣款业务将调整至7月31日的凌晨5点,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提前一天即7月30日之前保证扣款账户中存有足额的扣款金额。
三、8月1日--8月9日暂停受理窗口服务及综合服务平台(含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所有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及转移业务。7月31日至8月9日期间未划扣公积金贷款的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不产生罚息,8月10日进行统一划扣。
四、8月10日起,正常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
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相互转告,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公积金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