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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3-03-31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1:55     浏览次数:2217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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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22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资金存款的请示》《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5个科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37人,其中,在编22人,非在编1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48,净增单位28家;新开户职工0.29万人,净增职工0.15万人;实缴单位858家,实缴职工3.45万人,缴存额11.8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37%、4.54%、22.37%2022年末,缴存总额82.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75%;缴存余额41.76 亿元,同比增长2.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2年,2.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0.89亿元,同比增长28.1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91.74%,比上年增加4.12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40.9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6.2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7万笔1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7.45%、200.54%。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78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8万笔61.51亿元,贷款余额20.4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46%、21.80%、34.2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48.95%,比上年末增加11.6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2116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1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5.33万元。

)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1.09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45亿元,1年以上定期18.4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16亿元。

)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48.95%,比上年末增加(减少)11.6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14015.72万元,同比增长0.7%。存款利息8663.8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344.02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7.8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 6251.19万元,同比增长0.2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186.34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4.83万元,其他0.0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7764.54万元,同比增长1.08 %。增值收益率1.81 %,比上年减少0.0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21.8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329.3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913.30万元。

2022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304.3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76.84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60.1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099.6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1078.1万元,同下降6.42%。其中,人员经费683.22万元,公用经费29.73万元,专项经费365.1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4.12万元,逾期率0.2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60.19万元。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8%,国有企业占20.94%,城镇集体企业占0.61%,外商投资企业占0.8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5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6%,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88%;中、低收入占99.62%,高收入占0.3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3.97%,国有企业占24.18%,城镇集体企业占4.50%,外商投资企业占3.1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2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8%,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3.6%;中、低收入占99.79%,高收入占0.21%。

(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0.6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0.49%,租赁住房占0.7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49%,出境定居占0.59%,其他占0.3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7%,高收入占0.03%。

    (三)贷款业务。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9.5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8.23%,比上年末增加42.70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8158.0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83%,90-144(含)平方米占40.41%,144平方米以上占57.76%。购买新房占 45.02%购买二手房占39.9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0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6.9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2.8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8.04%,30岁-40岁(含)占47.89%,40岁-50岁(含)占30.03%,50岁以上占4.0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45.02%,购买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4.98%;中、低收入占99.37%,高收入占0.63%。

(四)住房贡献率。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67.86%,比上年增加58.5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1.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相关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大理推行“延时办、网上办、预约办”等措施。

2.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本部门《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的精神,出台疫情防控助企纾困三条措施,政策实施期间共有11家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金额155.02万元(职工1086人);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申请可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同时对缴存职工在迪庆州工作地无自住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户(含单身家庭)每月1000元提高至2000元。

3.全面贯彻落实《迪庆州关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有效实施了提高贷款额度和贷款倍数、留元位支取、组合贷款、放宽购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范围及时限、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等九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阶段性政策,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支持优势。

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无调整、变更情况。

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调整机执行情况。2022年,依据迪庆州统计局年报数据,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4629下限为迪庆州各县市最低工资标准1350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执行时间202271日至2023630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放宽购建房提取范围至“直属亲戚”(配偶、父母、子女)

3.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一是提高贷款额度,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二是调整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中的“倍数”计算标准为20倍;三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我首套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分别调整为2.6%和3.1%,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我中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公积金。

)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贯彻落实“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理念,首创提出服务“五步诀”(一笑二看三问四换五办。即:笑脸相迎、细心查看、耐心询问、互换角色、及时办理),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办事体验感、满意度。

2.贯彻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相关工作要求,有效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全面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进一步夯实部门行风建设。

3.优化个服务渠道,实现更多业务线上办理。通过升级结算接口和建成电子签章系统,在网厅、微信公众号开通了单位缴存登记、正常退休提取、解除劳动合同提取、租房提取、提前还款、开具缴存贷款证明等18项线上办理事项,极大方便了广大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二期、“一网通办”和智能安全运营平台建设三个项目招标、验收工作,按期完成“好差评”国办上化整改工作。

2.做好与农信社、富滇银行、中国银行结算平台直连测试及上线工作,为开展全州统一核算做好保障工作,方便缴存职工在资金往来上,有更多可选择的银行。

3.按照住建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编制完成《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申请》,开展征信系统接入接口开发、测试、数据报送和制度完善等工作。

4.按照国家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新要求,对使用的计算机终端进行全面的正版化检查。

)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2022年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云南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2022年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会被云南省总工会授予“云南省模范职工之家”。

3. 中心职工彭映昌、恩满艳被州妇女联合会分别授予“最美家庭”“最美母亲”称号。

4.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2年职工健身操(工间操)云比赛中获得“三等奖”。

 

                                                                     迪庆州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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