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11
页面已归档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Q66230Y/201600012
文  号
来 源
州民族宗教委
公开日期
2016-05-11
迪庆州召开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6-05-11 06:47     浏览次数:3098   
字体:[ ]
打印

5月10日,州民宗委召开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进会,会议的主要目的在于总结经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州民宗委书记、主任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了会议,三县(市)民宗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州民宗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从2009年国家宗教局、省宗教局安排部署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来,我州充分发挥宗教团体、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主体作用,坚持一年一个主题,深入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谐创建氛围日益良好浓厚,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明显加强,宗教界积极作用得到发挥。2015年在以“教风年”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我州香格里拉市云登寺、德钦县扎史取林寺、格都洛教堂、维西县来远寺佛学院、维西县基督教圣经培训中心五个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通过逐级推荐,层层考核,并经州委、政府审定,被省民宗委命名为“云南省和谐寺观教堂”,并获得了每个被命名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10万元的奖励。

会议就2016年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做了部署安排,他要求各县市民宗局要进一步增强对宗教工作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发挥部门职能,认真总结经验,在2015年的基础上继续指导好、做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要层层把关,按照《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转发省民宗委2016年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迪民宗发〔2016〕22号)文件要求,在省民宗委《实施方案》“评选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迪庆实际,增加两项,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夯实责任,发挥宗教界的主体作用,确保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统筹兼顾,把创建活动与当前民族宗教领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实现相辅相成、共同推进。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