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迪庆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3年3月14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迪庆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3年2月14日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迪庆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3年2月24日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迪庆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2023年3月7日将听证事项的邀请函及《迪庆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简本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20-25人。在《迪庆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17人,旁听人6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14:30,在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会议室(建塘镇康珠大道187号)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监察人1名、记录人2名,应到听证代表17人,旁听6人,实到听证代表共17人,旁听6人,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会议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齐正中副局长主持,决策发言人李素琴同志针对听证事项的背景、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说明,听证监察人现场宣读了听证监察意见。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18人提出了意见建议,5人无意见。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1.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并宣布听证会代表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6.听证代表提出意见建议;
7.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8.听证会总结;
9.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下一步实施过程能够严格按照总规规划布局实施,确保农业产业、农村宅基地管理等与《规划》相一致。
(二)《规划》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民安置等用地保障措施。
(三)加强森林覆盖率、人口规模预测、城镇化率等指标体系衔接。
(四)进一步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空间规划的支撑作用,《规划》编制要实用管用。结合全州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为发展预留相应空间。立足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加强生态保护。
(五)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和保护工作要有统一性,融合其他各类规划要求;加强《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强《规划》的风险防控体系相关内容;在规划传导中要明确近远期的重点内容,在规划中要提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措施。《规划》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说明,报批前要随《规划》一起报送。
(六)充分衔接《迪庆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七)城镇空间中要考虑产业园区的发展,在推动城镇高品质发展内容较为单一,建议补充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以及绿色建造方面的内容。
(八)加强与交通专项规划的衔接,明确重大交通项目路线走向和布局。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迪庆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迪庆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将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