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235700000
附件1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规范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州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强化州内景区协调指导工作,统筹推进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文化和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出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旅行社、导游)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以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迪庆优秀民族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走出去。
13.参与全州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全州文化艺术人才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选拔,推进文化院团与搞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资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设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艺术科、资源开发科、行业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宣传推广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科、财务统计审计科、文化遗产科。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迪庆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迪庆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
3.迪庆州非遗中心
4.迪庆州图书馆
5.迪庆州文化馆
6.迪庆州民族歌舞团
7.迪庆州博物馆
8.迪庆州文物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全州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精神落实落地落细,紧紧围绕“按一流标准完善基础设施、按一流标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一流标准建设高端酒店、按一流标准提高管理水平”,在打造世界的“香格里拉”上下功夫出成效。
1.持续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一是加强精品创作。实施文艺精品繁荣计划,结合迪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的目标定位,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艺术创作,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三精”目标,深入开展名品、名家、名作“三名”工程,大力培育文艺精品力作,启动《世界的香格里拉》剧目打造工作,用精品讲好迪庆故事。二是举办系列活动。积极组织我州文艺作品参加省文旅厅、国家文旅部组织的各类艺术赛事,锻造艺术精品,培养艺术骨干人才,在各级舞台上充分展示我州艺术创作成果。三是开展惠民演出。坚持艺术创作以人民为中心,精品艺术理应奉献人民理念,继续做好“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 惠民演出活动,把创作的精品艺术送到田间地头、送到人民群众之中,让大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2.着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补短板力度。继续实施古籍保护工程、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深入落实国家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持续优化全州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硬件及软件设施。二是提升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水平。继续开展旅游厕所规范化建设,总结宣传先进单位和典型案列,强化示范引领。完善旅游厕所考核评价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实现既定目标。三是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群众合唱、广场舞、摄影作品、红色文献读书会等活动。举办“文化七进”“书香迪庆”“全民阅读”等活动,继续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艺轻骑兵千山万里行”等活动。
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加强文保单位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日常的巡查、检查、督查和管理工作;加强文物“四有”工作;继续加强自媒体、网站、微信平台、宣传推广工作,组织5·18博物馆日及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迪庆段)建设。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展好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组织好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验收整改及“实验”摘帽工作。
4.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持续发展。一是坚持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积极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瞄准“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发展方向,围绕助力建设全省“三张牌”和“万亿产业”发展目标,重点推进列入迪庆藏族自治州2023年州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旅游文化产业类项目建设,完成2023年度投资任务;二是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坚持“云南只有一个景区,这个景区就叫云南”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全面推动大滇西旅游环线开发建设,推进迪庆州精品自驾线路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道214线松园桥至德钦,省道233线德钦至维西段),推进迪庆州游客集散中心、迪庆州全域旅游“四化”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遗综合展示馆等项目前期工作。年内按照“对团队游是休息点,对自驾游是补给站,对摄影家是最佳摄影点,对观光游是观景点,对深度游是体验点”的标准至少建成9个集旅游服务、充电桩、旅游厕所、车辆维修、产品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观景平台,4个半山酒店建成并投入运营。以省“双百”工程、省级重大文旅项目、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等为示范引领,至少创建成功3个A级旅游景区。三是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文化+”“旅游+” 战略,持续推动《迪庆州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倍增计划,以建设文化旅游名城(镇、村、街区)、建设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区(点)、建设红色旅游示范项目、打造重点旅游文化艺术项目、建设文旅融合示范博物馆、打造影响力强的节庆赛事品牌、打造文化IP和非遗示范项目为工作重点,紧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机遇,以实现迪庆文化与旅游的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增强文化旅游产品的有效供给,打造文化旅游精品,培育“世界的香格里拉”品牌体系,将迪庆打造成为全省文化与旅游融合的示范杠杆。四是持续开展市场整治。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建设, 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严查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惩“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及严重损害迪庆旅游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1+16+129+X”旅游投诉快速处置体系作用,实现24小时内旅游投诉办结率、游客满意率达95 %以上,完善涉旅舆情快速反应、游客投诉“零暂存”、涉旅案件快速处置、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五是做好旅游宣传营销推广。突出宣传我州文化旅游新项目、新产品、新业态、好环境(“三新一好”),精心设计迪庆香格里拉文化旅游形象,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精准谋划,积极争取全国性、全省性会议、赛事等重大活动在迪庆召开和举办。做好“世界的香格里拉”品牌推广线上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现场推介,加大迪庆文化旅游宣传,坚持不懈推进迪庆旅游市场转型升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166人。在职实有17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0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22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98.3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结余2627.32万元。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同期数9205.08万元减少979.38万元,同比下降10.64%,下降主要原因是2022财结转结余资金仅为2627.3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比上年同期5159.4万元增加438.98万元,增长8.50%。增长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调入,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二是项目增加和调整使项目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25.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98.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27.3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98.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9205.08万元对比减少979.38万元,下降10.64%,其中:本年收入5598.38万元,比上年同期数5159.4万元增加438.98万元,增长8.50%。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调入,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二是项目增加和调整使项目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25.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2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2.73万元,与上年同期数5374.98万元对比减少22.25万元,下降0.41%;项目支出2872.97万元,与上年同期数4284.13万元对比减少1411.16万元,下降32.94%,主要原因分析:迪庆州精品自驾线路旅游基础公共设施建设专项债券资金同比上年结余3971.88万元减少1344.58万元,迪庆藏族尼西黑陶技艺研展中心项目建设减少61.00万元。年初安排项目支出245.65万元,与上年同期数238.45万元对比增7.2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调入,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二是2023年预算安排了县市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发专项资金2.65万元、增加文化市场执法支队专项经费10.00万元,体检费减少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安排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2万元,主要用于公用取暖;安排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907.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安排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万元,主要用于迪庆州文旅系统各系列(含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中级、定向副高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2070104,图书馆374.41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工资支出及失业保险,购书款项目支出10万元;安排2070106艺术表演场所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香格里拉剧院聘用保洁人员及管理人员劳务费、支付日常保洁用品及设备(水管、亮化灯等)维修维护、支付电费及水费;安排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1415.51万元,主要用于歌舞团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安排2070109群众文化500.6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化馆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工资支出及县市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安排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396.5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非遗中心、艺研所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工资支出;安排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30.00万元,主要用于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专项资金;安排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项目相关支出;安排2070201行政运行201.3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用基本支出、工资支出等;安排2070204文物保护经费17.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物调勘和配备相应消防设备;安排2070205博物馆307.23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职工工资、包干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等;安排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0.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安排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1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安排2080801死亡抚恤1.3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安排2080801伤残抚恤5.1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罗锦辉抚恤金;安排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99万元,主要用于上缴职工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安排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7.70万元,主要用于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方面;安排2101103公务员医疗支出182.48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安排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体检支出;安排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04.10万元,主要用于上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资金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27.32万元,主要用于迪庆州精品自驾线路基础设施建设。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22万元,较上年同期数18.74万元增加1.48万元,增长7.9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3年因公出国(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2万元,较上年同期数3.62万元减少0.90万元,下降24.86%,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次,共计接待127人次。
2023年公务接待预算数减少原因:2022年接待费较少,所以预算在2022年公务接待预算数基础上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5万元,与上年同期数17.5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3.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测算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要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分别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级科目支出需求。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人员经费预算应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业务工作性质,按照财政部核定的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测算、编制。
4.项目预算的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中的大型修缮费、购置费等;列入部门预算中的国家专门设立的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性支出等建设性专项支出。部门申报项目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提出的项目从技术、财务、成本费用、组织机构、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列入项目备选库,财政部门根据各部门事业发展需要和国家财力可能统筹安排。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1.34万元,与上年同期数188.88万元增加2.46万元,增长1.30%,增长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和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整体资产总额36575.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76.42万元,固定资产24090.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044.25万元,无形资产1986.00万元,其他资产(文物文化资产)2679.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2.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8.6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8.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附件4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3.《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5.《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涉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6.《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复函》;
7.《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8.《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9.《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纲要》;
10.《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
11.《迪庆藏族自治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2.《迪庆藏族自治州“文化兴州”行动纲要》;
1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实施〈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的复函》(办非遗函〔2013〕4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依据2013年2月5日文化部批准同意实施的《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要求,在近期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对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文化生态采取整体性保护,建立迪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良性传承机制,申报更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传承人,保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程的全面顺利开展,完成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项目实施内容
1.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已建传习中心运营正常化,为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助力,群众受益面主要涉及传习中心所乡镇村,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
2.通过项目、传承人的申报,不断丰富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项目数量、传承人数量,为保护实验区有序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3.通过宣传、展示、展演使全州各民族增强文化自觉性,增强文化自信,使迪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资金安排情况
用于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费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及日常工作开展支出: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开展宣传展示(展示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展):1-2次、开展全州代表性传承人评估考核(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代表性传承人):2月-12月、开展日常下乡调研工作:1月-12月、开展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验收营造氛围:1月-12月、开展全州性传承培训活动2次及以上:5月-11月、开展日常工作:1月-12月。
八、项目实施成效
继续实施重点保护区域、传承中心设立,辐射各个传承点;逐步摸索建立州、县(市)、乡、村四级传承保护机制体制的实践经验;在全面普查,抢救与重点保护并重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传承活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乡土教材进校园并录入迪庆非遗数据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传承和宣传。传承培训2次以上,保护区宣传覆盖三县一区,保护区得到广泛宣传。
监督索引号533400002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