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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523X4/20190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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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19-10-18
【部门预决算】迪庆州司法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18 08:41     浏览次数: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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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迪庆州司法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迪庆州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制订全州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全州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全州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千促”活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行动,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认真做好并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2)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研究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普法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

3)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深入开展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把依法治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2、狠抓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4)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切实抓好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整合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县、乡、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

5)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范围。主动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法制办等部门,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水电移民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扩大援助范围。

6)大力发展律师法律服务业。充分发挥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做好刑事案件辩护和民商事案件代理工作,积极参与敏感疑难案件、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大力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充分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推进公证执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增强公证公信力。

8)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质量建设和诚信建设,全面加强执业保障和执业监管,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9)抓好司法考试考务工作。着力做好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扎实推进司法考试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

3、狠抓人民调解工作

10)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全面推行“41”调解模式,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11)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在相关行业和专业领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重点加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环境整治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

12)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与州、县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快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选聘法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担任法治宣传员、村(社区)网格员和人民陪审员。

4、狠抓特殊人群管理

13)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促进“三无”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以建立无缝对接为抓手,进一步促进监所与安置帮教组织信息准确;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4)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机制;提高科技稳控能力,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司法“E通”建设,实施24小时定位监控,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15)加强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互通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要典型引路,总结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加以宣传推广。

5、狠抓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

16)抓好信息网络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运用、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网站、司法局门户网站、迪庆普法网等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加快建成远程探视帮教系统,完善远程探视、远程亲情帮教、远程心理矫治、远程法律服务和远程法律援助5个功能。

17)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云发〔201320号、迪发〔2014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工作,继续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实,积极争取地方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18)服从服务于基层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重要作用,立足职责任务和职能优势,综合运用执法、管理、教育、服务等职能手段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6、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9)强化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班子主要领导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具体责任。

20)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的刚性约束,自觉遵循政治规矩的自我约束,深入推进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法规、从政道德教育,坚持任前廉政教育。

21)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司法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转在职5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司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41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7.84万元,占总收入的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4万元,占总收入的4%与上年对比收入增长16%,主要原因工资提高,项目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收入增长18%,主要原因工资提高,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3%,主要原因省司法厅补助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司法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5万元,占总支出的71%;项目支出417.2万元,占总支出的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长19%,主要原因工资提高,项目支出与上年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迪庆州司法局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2.5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长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提高基本工资标准,补发艰苦边远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7.2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长21%,主要原因是追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9.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比去年增加7%主要原因工资提高,项目支出与上年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目标督查考核奖。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33.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及差旅费以及开展司法专项业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26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支出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维修费增大,因工作需要下乡次数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数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1.67万元,下降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31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1万元,增下降4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人员,无购置车辆。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4万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督查、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致.主要原因2017年与2018年人员编制36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及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0日,迪庆州司法局资产总额2991.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3.7万元,固定资产2838.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91.98

153.7

2838.27

2417.22

145.49

275.5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1501111

迪庆州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2019101605071395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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