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迪庆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本辖区的食品药品检验。承担核定的抽检任务。提供食品药品质量分析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开展食品药品检验、食品药品质量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上报和反馈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质量情报信息。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检验任务,食品药品检验、管理工作及其它工作。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为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下设所长办公室、办公室、业务室、生测室、中药室、化学室、食品室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9名,已退休人员7人(其中正式退休5人,提前退休2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认真履行基本职能,不断提升技术支撑和保障
(一)认真完成检验检测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科学准确。一是省级监督抽验、地方抽验检验任务等日常检验工作进展顺利,2018年完成检测并发出药品检验报告共计199份;(其中:省级监督抽验140批;地方监督抽验51批;药品社会委托检验8批)。食品监督抽验任务完成251批(其中:201批委托省院;本所实验室完成49批);共计完成食品药品各级各类的检验任务229批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在今年食品检品期进入的月份较晚,任务周期的时间段较紧,能够在3个月的时间完成食品监督检验任务,得益于上半年领导班子调整后,集全所现有的人员情况重新组合职能科室,以及管理体系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工作效率质量显著提高,促进了今年各项检验工作任务的大幅提高。二是参加国家级的五项能力验证计划(中药白芨显微鉴别能力验证;抗生素HPLC含量测定;饮料中色素的测定;化妆品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硝苯地平缓释片紫外分光光度法含量测定),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来判定实验室和检查本机构能力,也是检验实验室检测水平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参加能力验证项目的实施,加强实验室间的技术交流,提高检测的质量和水平;识别与其他实验室之间的差异,监督和改进自身检测能力,对所用方法及仪器进行确认,结合实验室的内部质控,为自身的持续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信息。
(二)发挥技术辐射功能,促进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是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医药、食品企业、食药检所技术需求,外出参加培训和省院专家下派我州现场技术指导交流,为辖区提供技术服务咨询,促进全州辖区内食药检技术水平的整体提高。二是继续发挥机构的在全州辖区的技术辐射作用,为当地企业技术人员、大中专院校进修实习生等培养带教技术人才,引导其技术发展水平。三是打造中药材咨询服务品牌,宣传中药材真伪辨别知识与安全用药常识,开展技术帮扶咨询活动。
二、大力推进能力建设,实现检验检测向前发展
(一)加快人才培养步伐。一是通过岗位人员重新整合调整着重培养高素质技术检验人员与管理人才,提高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二是选派技术人员出省学习培训,以拓展视野,更新观念,提升技术,储备人才资源。三是继续与科研、技术机构合作,培养研究型与实践型相结合的综合性人才,发挥正高、副级职称等技术人才在食品药品检验与科研创新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二)提高科研创新水平。一是在科研队伍建设工作中,注重不同专用背景、不同学历层次人员的选择,优化科研队伍结构,为我所科研能力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继续参与州内藏药制剂质量标准提高、药用辅料标准等科研工作。特别是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下,通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筹协调,保证科研工作与日常检验工作顺利开展,相互促进。
(三)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抓好检验检测能力的提升,上半年完成新建食品检(监)测实验综合楼的实验室搬迁工作和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调试运行。新实验楼的正常运行为提高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奠定了前提基础。
(四)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按照实验室认可准则,加强对实验室体系运行的管理,按照年度质量计划,对检验质量有影响的25个要素进行全面内审,查找质量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纠正措施,使所有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因素受到控制,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
三、用党建强根基、靠党建优作风、以党建促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所在州局党组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推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始终坚持“用党建强根基、靠党建优作风、以党建促发展”的党务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州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我所的中心工作,持续深化和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规范到科室、落实到党员,延伸到群众,着力打造一支“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团队,加快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所”的深度融合,为建设高水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现检验检测事业跨越式发展创优环境提供保障。一是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深入挂钩联系点巴迪乡巴丁村,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在走访慰问帮扶困难群体基础上,结合帮扶村特点,认真开展扶贫工作。二是加强教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政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相结合,把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工作的全过程。开展学党史、党章、党纪党规等“党性教育”活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视频资料,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对党员干部开展了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事业编制23人(含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9人(含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含提前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7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当年工资福利调整影响而导致的差异。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9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46万元,占总支出的89%;项目支出64.81万元,占总支出的11%。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当年工资福利调整影响而导致的差异。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3.46万元。与上年对比有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6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省级安排专项资金有所减少。主要开支及开展了项药品事务、化妆品事务、食品安全事务及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目督考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事业单位医疗及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4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2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及接待、公务用车等管理办法,严控内控制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6万元,增长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7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万元,下降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往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万元,占69%;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占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XX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验以及相关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验以及相关工作开展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为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资产总额1853.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56万元,固定资产1823.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53.51 | 29.56 | 1823.95 | 613.38 | 11.88 | 1198.6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2、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单位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4.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