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0200000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迪庆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迪庆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主要负责全州农业基本建设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承担和参与全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编制、项目设计、技术攻关、规划落实、项目实施等的审核、指导及技术培训、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土壤改良、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治理研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耕保室、农建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开展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督促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源行动”州级核查和质量排查,对项目档案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限时完成问题整改,要求建设方和施工方在施工时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设计要求抓进度、保质量,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各项建设工作。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任务,认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督促三县(市)争取衔接资金,积极推动农田稳面积提质量增单产项目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2、扎实推进全州耕地质量提升工作
依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监测工作,坚持耕地质量提升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步推进。
3、深入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科学开展土壤样点调查采样任务,认真落实土壤样品测试化验任务,深入推进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任务,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03782.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03782.4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0.67%,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0.67%,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1人,加之政策性调资等因素,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03782.44元,其中:本年收入4001612.44元,上年结转收入217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01612.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7%,本年收入增加10.61%,上年结转收入增加2170.00元。主要原因是:1.2024年人员增加1人,加之政策性调资等因素,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增加。2.2024年末上级补助资金结转217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03782.4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03782.44元,其中:基本支出3931612.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3,主要原因为2024年人员增加1人,加之政策性调资等因素,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增加;项目支出7217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9%,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5年度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专项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本年的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003782.44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取暖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9303.94元, 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0560.52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险和大病保险的缴纳。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3043.62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对医疗保险缴费的补充。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10.3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其他社会保障费用支出。
7.2130104事业运行2884472.11元,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发放以及基本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体检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开支。
8.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70000.00元,主要用于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专项资金。
9.2210201住房公积金308921.95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10.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17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上年度与本年度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上年度与本年度都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上年度与本年度都按公车保有量预算25000.00元,没有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迪财农[2025]6号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文件,重点项目资金支出预算70000.00元,为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目标任务、上图入库和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实施耕地保护与提升行动,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落实州人民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
2、项目竣工验收个数3个,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区4个,完成2.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力争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粮食产量增产5%,达到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资产总额3099804.56元,其中,流动资产8932.39元,固定资产2963191.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7681.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0457.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2758.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138315.54元,其中出租资产2790.1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38315.54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 年)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0)235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7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种植(2017)34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3号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农领发(2020)7号
《迪庆州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农建(2020)4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5号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2)2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7〕18号)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3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6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云农规(2022)7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办法的通知》(云农规(2021)1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布局耕地质量监测点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3号)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农领发(2020)7号)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土肥〔2018〕2号)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迪农发(2020)81号)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迪农发(2023)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目标任务、上图入库和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实施耕地保护与提升行动,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落实州人民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统筹安排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要求、往年任务落实情况和各县(市)拟申请任务量、管理工作等因素,科学安排下年度本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量,优化农田建设布局,在2025年完成2.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二)统筹实施年度农田建设任务。根据各县市计划的年度建设任务,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前提,优化农田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优先顺序,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及时将本州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并指导县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项目、地块,明确时序安排,指导督促项目勘察、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划,加强跟踪监测和工作调度,督促各县(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合力推动完成各年度立项建设任务。同时,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手续,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项目档案、上图入库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利用工作。
(四)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取土化验。按照科学布设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位,耕地质量调查点位基本固定,每1万亩耕地不少于1个,覆盖所有农业县(市)乡(镇)的原则。综合考虑根据行政区划、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管理水平点位已有信息的完整性等因素,2025年实施全州耕地质量调查点取土化验数量92个,其中:香格里拉市36个(含经济开发区3个)、德钦县13个、维西县43个。土壤样品检测委托省内通过计量认证或通过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考核的土肥检测机构集中进行,检测内容参考耕地质量调查内容。
(五)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根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GB/T33469-2016),按照川林农牧区的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州级耕地质量评价区域1个,县级耕地质量评价区域3个,共布设耕地质量评价区域4个,采用综合指数法将耕地质量划分为10个等级,完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更新县域耕地质量数据库。同时,加强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占用与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区域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进行单独核算,更新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审核汇总县域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形成州级耕地质量等级信息。
(六)发布耕地质量等级信息。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要求,每5年应发布一次全国与省级耕地质量等级信息,编制完成迪庆州州级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报告。充分利用长期定位监测点、年度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等数据,编写本辖区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六、资金安排情况
1、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实地督促检查、指导、项目验收车旅费(含燃油费)110人次×480元/人次=52800元;
2、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15000元;
3、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专用资料打印及归档资料制作费用2200元。
以上预算合计7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度计划
1、1月-5月,督促指导各县(市)完成2025年度项目勘察设计;
2、4月-6月,督促各县(市)完成2023、2024年度建设项目的初验,完成本年度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和批复;
3、6月-7月,督促各县完成2023、2024年度项目竣工
审计报告,督促完成本年度项目招投标工作;
4、8月-12月,完成各县(市)2023、2024年项目竣工验收,督促各县(市)项目移交手续,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项目档案、上图入库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利用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本年度项目工程建设。
(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1、1月--3月,制定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申报。
2、9月完成完成耕地属性数据库更新和历史数据审核上报工作。
3、10月前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和符合性验证工作,完成数据审核。
4、3月--10月,开展业务技术培训。5、11--12月,汇总全州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编制项目总结报告、编制完成州级和市、县级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报告。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经济效益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的实施,可保护或改善基本农田质量,达到旱涝保收,耕地质量比上年有所提升或持平。建立健全了迪庆州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信息发布制度,利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成果,为我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耕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通过项目实施后,每亩可以节约化肥4公斤左右,粮食增加5%左右,节本增效显著。是落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的需要。
(二)社会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的实施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重要任务;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耕地质量保护制度落实,健全我州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通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项目实施后,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有害生物残留量;有效保障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项目区耕地质量与耕地环境质量,对基本农田保护、建立优质粮经作物生产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实现我州粮食生产长期安全稳定、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及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数据化支撑。
(三)生态效益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明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夯实农业基础,固土防沙防蚀,减少水土流失,保护耕地资源,提高耕地质量和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推动当地农业生产、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与全省全州同步实现小康社会。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有利于土壤保温保墒,减少土层结构破坏,维持良好的土体(团粒)结构,起到以草增肥,有效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种植绿肥能固水保土,增加地面覆盖,增加土壤有机物投入量,还能促进种植区畜牧业发展,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对推动迪庆州农业现代化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打造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和提升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品牌提供科学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