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儿童福利院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
迪庆州财政局:
在迪庆州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布置培训会议的各项部署要求下,迪庆州儿童福利院按照《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迪财预〔2014〕274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认真组织计划,研究明确,有效优质的开展2017年我院预算编制工作:
一、编制预算的思想、思路及要求
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促进预算公开透明,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基本支出准确规范,项目支出科学合理,提高我院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对预算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预算综合性、科学性、法治性和公开性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科学、规范、精细和透明,为履行我院职责提供财力保障。
紧紧围绕迪庆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据财政部门下发的《迪庆州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迪庆州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州本级项目预算编审体系》等管理办法为依据,按照“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要求与通知与各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规范的编制我院2017年部门预算,为财政部门提供可行的预算决策依据。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根据迪庆州(迪编办[2011]59号)文件的批复同意于2011年10月9日成立迪庆州儿童福利院,迪庆州儿童福利院为迪庆州民政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目前编制人数为3人,由于福利院正处于建设当中,故3名工作人员在州局各科室进行业务学习及准备开院前的各项工作。
(二)具体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孤残儿童供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并落实孤残儿童的有关保障制度;为城乡孤残儿童及弃婴提供养护、康复、医疗、教育、托管等服务,切实维护孤残儿童及弃婴的合法权益;开展国内收养和涉外送养工作,认真建立建全孤残儿童及弃婴的档案等。
三、收入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3029.36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1、基本支出合计463029.36元
(1)工资福利支出合计404927.28元
①工资性支出合计321024.00元。其中:
基本工资:5496.00元/月×12月=65952.00元
津贴补贴(包含高海拔工龄折算):17798.00元/月×12月=213576.00
13月年终奖金:5496.00元
自治州津贴:1000元/月×3人×12月=36000.00元
②社会保障缴费合计83903.28元。其中:
失业保险:(应发23294.00-独子妇卫费13.00)×12月×1%=2793.72
工伤保险:21643×12月×0.1%=259.72
生育保险:21643×12月×0.2%=519.44
基本医疗:(应发23294.00-独子妇卫费13.00)×12月×6%=16762.32
大病医疗:3人×150元/人=450.00元
公务员医疗:(应发23294.00-独子妇卫费13.00)×12月×4%=11174.88
养老保险:21643.00×12月×20%=51943.20
(2)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24577.44元
①公用经费合计12000.00元。
包干经费:4000元/人/年×3人=12000.00
接待费:包干经费的20%
②福利费合计90.00元:
3人/月×2.5元×12月=90.00
③工会经费5587.44元:
(应发23294.00-独子妇卫费13.00)×2%=5587.44
④办公取暖费:5400.00元
1800元/人/年×3人=5400.00
⑤体检费:1500.00
5 00元/人/年×3人=1500.00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合计33524.64元
?住房公积金:(应发23294.00-独子妇卫费13.00)×12月×12%=33524.64
(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监控设备:200000.00
四、目前我院正在建设当中,还未正式开院,故本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综上所述,系迪庆州儿童福利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儿童福利院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