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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和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保护和发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依法查处破坏区内生物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人。
3、编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抓好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制定管理规则和岗位责任制度,统一管理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区内各项经营活动。
4、定期组织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建立自然资源档案制度;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科普宣传教育,扩大对外科技交流,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及合理利用、开发生物资源的科学途径。
5、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增强保护区自我发展能力;扶持区内群众发展经济,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逐步建立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体系。
6、做好区内林地管理,完善界桩、界碑,稳定林地权属。
7、承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及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中共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第四党支部成立时间较短,党员人数不多,基层党建工作相对滞后,但通过不断的努力,逐步完成了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并积极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现有正式党员党员7名,预备党员4名,发展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在半年的基层党建工作中,一是提高重视。坚持党支部书记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职责层层落实。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逢会必讲、逢提必谈。在抓好单位业务的同时,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亲自上手,自觉履行组织实施、管理检查、帮助教育、示范带头的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三会一课”、党员调入调出、党费收缴、党员固定日活动等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对所属党员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实施动态管理。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参加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及时督促党员同志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固定主题党日”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半以来,我局共开展集中学习会议12次;组织开展固定主题党日活动15次;支部党员大会9次;支委会议11次;党课3次。
(二)丰富载体,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利用GPS护林考勤系统与日常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强了对各管护站工作人员、护林员的日常纪律监察,增强队伍的纪律性;通过工会活动、固定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类岗位练兵活动,不断增强队伍战斗力、凝聚力。按照工作需要,加强与各部门党组织的沟通协调,积极与辖区内党组织开展“三联三创”活动,与三坝乡国有林场党支部、虎跳峡镇国有林场党支部、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虎中线党支部、虎跳峡景区党支部、哈巴村党总支、江边村党总支、东坡村党总支、永胜村党总支等8个基层党组织签订联建协议,期间组织召开联建学习会议2次,法律法规宣传3场次,科普教育宣传2场次,走访社区调研10余户,梳理民生、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工程建设等问题10余个,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当地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力争解决一批难题。“三联三创”活动的开展,有效整合了保护区基层党建资源,以开展结对帮扶为抓手,推动保护区各项工作,提升保护区党建工作水平,努力形成资源共享、功能互补、机关基层互促、共同提高的保护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为保护好迪庆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同时带动辖区内群众奔小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坚持理论武装,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1.重学习,规定时间到位。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党建工作的首位,以建设“红旗党支部”为目标,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请专家讲座、观看红色电影展播、上党课、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切实提高了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党员集中学习6次,共有5名党员参加州直机关工委组织“万党员进党校”学习,并取得相应结业证,1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2人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1人参加省委组织部举办的全省高知识群体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示范班,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等。并依托“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云岭先锋”等APP推动主题教育向纵深发展。
2.重教育,榜样引领到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党史学习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2021年上半年以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党员教育类和党史学习类电影和录像3次。通过党员教育类学习,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以及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显著提高;通过党史学习,引导全局党员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用实际行动守护红色根脉,锤炼硬核力量,为党旗增辉,为党史添彩。
3.重沟通,谈心谈话到位。健全廉政谈话全覆盖,采取个人谈话和集体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属工作人员和一线职工谈话提醒一年不得少于两次,每次谈话必须形成书面记录。其中包括干部任前、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工作、工程项目实施前、中、后期涉及管理人员的廉政谈话教育等。2021年以来,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5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谈心谈话10次,科室负责人与所在科室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谈话,掌握思想轨迹,增进感情交流,凝聚工作合力。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能力建设及培训学习
2021年上半年,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到保山、昆明,分别参加世界自然遗产摄影发布会、省委组织部举办的全省高知识群体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示范班等培训5人次;通过积极组织参与培训学习,提高保护区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利于保护区管护工作的质量提升。
(二)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日常工作的开展,人才战略渐显威力,队伍建设再上台阶,截止上半年,我局专业人才技术队伍有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11人。
2021年我局根据2020年度考核结果,解聘了2名森林(草)管护员,后择优聘用26名管护员,为了增强管护员工作责任心,我局严格按照《哈巴雪山管护局森林(草)管护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提高森林(草)管护员管护工作效率,加强巡护管理,对管护员发放巡山日志,要求每月巡山巡护不得少于22日,为将管护员管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严格管护员奖惩制度,按季度根据森林(草)管护人员的工作实际成绩考核、管护情况的自检自查,发放护林员全年工资65.52万元。
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1.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恒鑫砂石厂、国军石材厂、云浪白玉石材厂三个砂石厂问题整改,现我局已整改完成,并向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请示组织验收三个石厂植被恢复工作并取得验收通过,同时完成云南省环保督察第二轮交办问题,并对交办问题进行相应处罚及整改。
2.关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移交的2019-2020年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5个点位核查工作,其中2个点位属虎香公路附属工程,为主线内隧道管护所及临时拌合站,我局要求其尽快完善相应手续,所有临时设施到期后进行拆除恢复原貌;2个点为百姓圈舍,在自留地上进行建设,由村组出具证明;1个点为居民点,占用林地部分已做相应处罚。
3.我局本着“提前服务,主动介入”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非法占用森林资源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整改,协调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私挖滥采、乱砍滥伐,对违章违建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整顿;对辖区内涉林厂矿企业、林区施工单位等进行火灾隐患和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双向排查,严厉打击责令限期整改。其中,对虎香路沿线施工中可能涉及的资源林政保护进行全方面的督查指导及整改,以及对恩怒组六户搬迁问题进行督导,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为全州生态文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4.关于哈巴雪山旅游违建行为,我局2018年已移交州森林公安,于2019年州森林公安局对哈巴雪山旅游违建行为进行处罚,自处罚后部分村名仍受利益驱使存在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的现象,2021年我局在巡护过程中发现保护区的实验区及缓冲区内10处新建违建旅游相关设施,并对违建设施未拆除及新建的问题积极与州市森林公安局、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及时上报与反馈。接下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督查保护区内新建及违建的拆除工作,继续与州市森林公安局及相关执法部门对接反映。
5.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原则,有效保障保护区内人民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切实加强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我局对辖区内火灾隐患进行多次实地排查,森林火灾预防成效显著,严格遵循管护局科学规范的巡山护林制度,加大了巡护工作力度。到保护区管辖范围内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做到护林防火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效果显著。聘用临时森林管护员,加大巡护力度,防火效果显著,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四、深化科研创新能力
(一)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监测
2020年我局首次用红外相机对保护区动物资源进行监测记录,捕捉到20余种野生动物活动珍贵画面,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0种:猕猴、勺鸡、血雉、黄喉貂、白马鸡、雀鹰、小熊猫、斑羚、红腹角雉、猫头鹰,国家三级保护动物10种:赤狐、麂子、毛冠鹿、豹猫、黄鼬、野猪、刺猬、松鼠、飞鼠、猪獾等多种野生动物活动珍贵画面。2021年哈巴雪山自然保护区内共布控40台红外摄像机进行野生动物监测,并在全年进行2次内存卡更换与影像数据整理统计工作,先后捕捉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种:黄喉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斑羚、黑熊、黄喉貂等14种;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赤狐、赤麂、黄鼬、野猪等8种。通过监测记录,掌握到保护区内部分动物分布片区、数量、种群密度、栖息地面积、活动轨迹等,不断为完善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物种多样性监测、数据入库及归档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保护区典型珍惜濒危野生植物保护与恢复
按照《迪庆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典型珍惜濒危野生植物保护与恢复技术研究创新团队》培育计划,1.我局在2021年掌握了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分布的杓兰属植物有丽江杓兰、斑叶杓兰、玉龙杓兰、离萼杓兰、西藏杓兰、雅致杓兰、火烧兰 、简炬兰8种,基本完成斑叶杓兰、丽江杓兰生境调查与监测,掌握其分布的情况及生存状况,物种生态学、群落结构、观测到种群动态过程;设置永久性固定监测样地4个;人工辅助授粉60余株;定期收集、保存斑叶杓兰种质资源(采集有4次);建立斑叶杓兰、丽江杓兰信息管理库。目前监测标号插牌植株有500余株,并不断完善各类调查表(野外植物及植被群落调查表、丽江杓兰信息表、人工授粉记录表、果实采集手册、果实发育形态观测记录表),同时录入数据库。
2.在8月中旬保护区内首次发现雅致杓兰,这是25年后云南再次记录到该物种的相关信息,目前该物种在保护区内分布极为稀少仅有80余株,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云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香格里拉高山植物园合作开展雅致杓兰的综合保护研究,同时进行人工繁育、野外回归、扩大其种群数量,以拯救和保护这一珍稀濒危植物。
(三)《中国绿色基金会“雪豹守护行动”-云南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自组网项目》项目已于2021年4月1日已启动实施,我局将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利用自组网红外相机、自组网传输技术将数据实时传回至后台管理平台,并且在该数据管理平台上做数据存储、展示、分析。响应国家林草局“人工智能+”林业行动计划,运用自组网红外相机、自组网环境数据监测仪、遥感、无人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高保护区监测监管水平,全面摸清保护区家底,实时监测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的动态消涨变化,增强保护能力,实现保护区精细化管理,实时监测野生动物,为保护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通过本项目的试点建设提升哈巴雪山保护区智慧化管理水平。
五、推进社区共管
1、我局于2020年8月申请实施《三坝乡哈巴村花椒提质增效技术推广》示范项目。该项目针对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三坝乡哈巴村低产低效花椒部份存在的树龄老化、病虫危害严重、土壤肥力低下等问题,提出了优良栽植补植,病虫害防治、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等技术方法,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以技术改良为支撑、以示范带动为目的,通过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管理运作转变,增加花椒产品附加值,增强示范区花椒种植户的科学管理意识,努力推进花椒产业标准化、集约化、良种化建设,进一步促进迪庆州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巩固金沙江生态屏障建设和脱贫攻坚成果。2020年8月份实施《三坝乡哈巴村花椒提质增效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建立花椒提质增效标准化示范园50亩,一次培训一次修枝。2021年4月底聘请专家对《三坝乡哈巴村花椒提质增效技术推广》示范项目进行技术培训,推广应用合理施肥、整形修剪、抗旱保墒、病虫害综合防治等花椒提质增效生产技术。2021年5月份向哈巴花椒种植户发放花椒种植技术手册。2021年5-6月在示范园安装滴灌管线。
2、公益林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我保护区保护与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生态公益林管理,保障辖区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进一步落实片区管护责任,择优聘用26名管护员,并签订了森林管护(B)合同。2021年分别对管护人员的工作实际成绩进行考核,并对考核成绩合格的管护员进行劳务费发放。管护员的聘用不仅保障了辖区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也为辖区内26名社区老百姓提供就业、增加收入。
3、自哈巴雪山管护局成立以来,我局积极加强行业内外合作与交流,促进保护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强保护区社区共管工作力度,为构建大保护格局奠定物质基础。阿拉善SEE西南项目中心,计划在哈巴雪山、哈巴村周边实施开展社区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并在2021年初我局积极配合阿拉善SEE西南项目中心工作人员,到哈巴村开展社区调查工作,了解哈巴村社区生计、生态发展面临的问题与需求。到目前我局同阿拉善SEE西南项目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为今后确保善款真正帮助到哈巴村周边的社区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基础。
六、其它工作
(一)依法依规开展生态旅游
1、目前,保护区内虎跳峡景区生态旅游经营状况向良性方向发展,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逐步显现,为保护区的社区共管工作提供了较好借鉴样本,下一步,我局将通过成果转化和运用,积极推进哈巴景区社区共管、反哺、生态旅游等工作向良性发展,有效解决保护与发展矛盾,着力决绝当地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与资源不合理分配之间的矛盾。
2、通过《在云南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旅游等活动审核审批的规定及流程》的实施,我局2021年上半年在辖区内审批登山人员1023人,签订承诺书,进行生态保护、环境卫生及防火、相关森林法律法规的宣传。该审批流程的实施规范了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旅游等活动审核审批的规定及流程,既保障了民生经济发展,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态旅游登山活动对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宣传教育取得新的进展
组织深入社区宣传《云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在云南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旅游等活动审核审批的规定及流程》、森林防火等法规条例,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了解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宣传《条例》的同时,还将继续进行保护区范围和功能的优化调整,这不仅有利于管理,又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发布生态恢复公告,提升生态保护力度
根据2020年我局制定的过渡期登山旅游审核审批相关规定及州市《森林防火通告》规定,保护区2021年1月10日至4月10日哈巴雪山保护区进入生态恢复期,为有效的在生态恢复期保护好保护区生态资源,我局发布《关于哈巴雪山生态恢复期暂停登山及审批的公告》,组织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工作,同时将公告张贴至保护区各个村组宣传栏,主要涉及三坝乡哈巴村、江边村、虎跳峡永胜、长胜四个行政村,16个村组,宣传覆盖人数近5000人。森林管护员分片区对涉及生态旅游登山活动的重点路段及入山路口开展不定期巡护检查,避免出现生态恢复期私自登山旅游人员,对森林资源造成破坏,影响生态恢复。
(四)管护所(站)工程:主体建筑、辅助建筑、水电、绿化、维修、办公设备购置
2018年,经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同意我局实施《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管护用房拆除重建项目》,项目总投资853.06万元。该项目截至目前,主体结构已完成。项目完成投资310万元,项目建设缺口资金为543.06万元,缺口资金较大。另外哈巴管护局马鹿塘管护站修缮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州林业和草原局党委会议,并在2021年年初已完成修缮工程待进行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迪庆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执行事业单位管理的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动。
本单位为州林草局下设科室,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哈巴雪山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1年度年初结转结余124.52万元,2021年度收入合计98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38万元,占总收入的90.8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17万元,占总收入的9.16%。与上年对比减少304.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为人员调出和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2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62万元,占总支出的52.76%;项目支出484.87万元,占总支出的47.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8.0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4.73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人数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年度上年项目结余资金较大,因此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数增长较大。本年度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0.69%,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19.63%,原因是:1.本年度减少原因是本年职工人数减少 。2.本年加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迪庆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日常支出541.62万元。较上年减少18.08万元,减少原因是本年职工人数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迪庆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项目支出484.87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资金安排增加104.73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列支上年项目结余。
本年度哈巴危房改造项目支出资金330.00万、创新团队项目款5.00万元、斑叶芍兰项目款10.00万元;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款2.55万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保护恢复资金项目款5.30万元、护林员工资65.52万元、哈巴花椒提增增效项目款7.00万元、2020年生态效益补偿款29.18万元、绿色基金会拨入工资经费支出21.00万元、西藏白皮松项目款 9.32万元 。
本年度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82.58万元,上下年变动率为-28.02%;货币资金变动率为0.00%;2021年借款变动率为-522.19%;2021年应交财政款余额为0.2万元;以上变动较大原因分析为:1.本年度财政政策调整,以收入数定支出数年末无结余。2.本年度年末借款增加,为职工借款。3.本年度年末因四季度利息0.06万元,在决算期间汇入,无法及时上交财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76%。与上年对比减少18.08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职工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公用取暖和发放目督奖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2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支付科普活动费及科技创新人才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和离退休支出和死亡抚恤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和体检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保护区能力建设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4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7%。主要用于行政机关运行费、林业事业机构运行费、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野生动植物保护、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森林防火工作、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和扶贫工作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4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5%。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85.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8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年初预算“三公”经费为2.5万元,年末支出数为2.14万元,未超出预算,未超预算的原因是本年加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万元,下降1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下降10.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占85.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对三县(市)绩效项目、资金检查,防火督查和开展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未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资产总额281.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31万元,固定资产191.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1.31 | 89.31 | 191.80 | 116.46 | 17 | 58.32 | 0.2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628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