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4966G/201900015
文  号
来 源
州林草局
公开日期
2019-09-29
【财政经费】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补充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9 10:05     浏览次数:4529   
字体:[ ]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林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迪庆州林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迪庆州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迪庆州林业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迪庆州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州林业执法;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2、拟定全州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单位编制和森林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指导全州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以及防护林、用才林、经济林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组织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资源的管理;指导监督绿化造林的检查考核验收工作;承担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组织指导全州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州森林采伐限额,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才凭证采伐;管理监督木材、竹才和松香、野生菌、干鲜果等林产品的凭证运输;指导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州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和初审,以及监督、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和管理;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的使用权的流转。

5、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州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迪庆森林大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6、管理国家和省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州、县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并知道开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刨花、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拟定本州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报上级批准后公布实施;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的管理以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批、报批工作。

7、负责指导全州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8、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才生产和经营加工以及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本木油料、本木药材、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9、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大基建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10、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州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2、管理林业科技、教育工作。

1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

14、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预算单位共6户,其中:林业局机关(行政),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森林防火办公室、林政法规科、科教产业科、自然保护区管理科、天保退耕办公室。事业单位4户,其中:林业局机关(事业)、迪庆州林科所、迪庆州林业工作管理站、迪庆州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参公单位1户(迪庆州林检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一是督促各县进一步加强各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维持好林权管理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行,同时深入开展好业务培训,督促各县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二是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遗留林权纠纷的调处,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和档案收集。三是积极推进我州林木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主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快集体林权管理六项制度建设。

2、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严格依法规范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工作。二是加强民用材林木采伐、加工木材流通环节的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林政执法力度。集中开展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三是继续加强与各县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的联系,积极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和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申报、资金预算和分配等管理工作。四是配合州委州政府全面完成我州的自然保护区机构体制改革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工作。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办理各项申报审批手续,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六是进一步加强全州野生动物肇事调查核实及统计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加大对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实施,恢复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3、抓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实施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按要求做好2725.63万亩天然林管护任务。二是组织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三是继续抓好国有林场改革,督促三县市抓紧时间认真编制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四是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要求各县(市)在落实退耕地块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尽快开工。五是组织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做好州级实施方案和县级作业设计编制。

4、抓好造林绿化和林业产业化建设工作。一是督促各县(市)按质按量完成2019年的造林绿化科教产业工作的各项建设任务。二是组织协调各县市加强造林绿化检查工作。三负责全州绿化造林和林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做好造林规划、义务植树、森林资源培育等各方面的工作。四是承办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部门造林工作。掌握造林绿化进度,做好营林绿化统计报表工作;检查义务植树成活率,确保造一片、成一片,巩固造林成效。

5、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是指导两县一市做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做好虫情调查,科学的发出预测预报,按时上报各项统计报。二是做好州级及两县一市检疫工作、将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经常化。重点抓好城市绿化树种、干、鲜果的调运检疫和春、秋季苗木调运工作。继续抓好木材及木质包装材料检疫检查,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加工松疫木和违规经营松木及其制品行为。三是继续跟进“迪庆州小蠹科种类调查及防治对策措施研究”课题实施,掌握迪庆州小蠹科种类、分布、发生情况,以及对当地经济、生态、社会影响等,基本掌握迪庆州小蠹科天敌资源。拍摄小蠹科的形态和危害状照片,充实州级、县级行政区林业有害生物标本数据库(包括影像资料)。制作迪庆州小蠹科分布图,完成迪庆州小蠹科的标本制作、种类的鉴定、外业的汇总与调查工作总结。四是加强检疫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调运行为,严防危险性病虫的传播蔓延。对外来苗木、木制品等进行严格检疫。

6、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力度和抓好种苗工作。一是认真对接省级及相关部门,结合我州精准扶贫工作,力争能源建设工作不掉队。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州农村能源户用档案管理体制。三是结合项目建设开展相关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农户收益,杜绝安全隐患。四是针对项目下达要求,认真做好苗木需求量调查。根据明年造林情况,认真开展苗木需求量调查,及时掌握造林所需苗木的种类、规格、数量等情况。

7强化林业资源管理和林业科研、技术推广工作。一是全面做好2017年度各县市生态公益林管护、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和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二是检查、督促好各县对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和管理。三是深化木本油料植物研究,探索油料植物新型产业链。以油橄榄等木本油料植物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挖掘、收集、引种和保存,选育高产、优质、高抗的新品种,四是着力开展工业原料林培养技术研究,开拓绿色经济新亮点。围绕高档、优质、珍贵用材的资源培育,重点开展红豆杉、西南桦、杉木等树种的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主要珍贵树种的良种选育关键技术研究,种苗现代培育技术研究与应用。五是拓展新能源植物领域的研究,建立立体林业经济模式。选择适合林下发展的经济作物新品种,特别是非木质资源的开发研究,选择光沙棘、刺槐等能源树种为研究对象,进行其良种选育、快繁、配套栽培等技术研究,强化“产-学-研”发展模式。

8、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

一是注重预防,加大全州范围内的防火宣传工作,定期不定期到三县市乃至乡镇一级进行防火督查。二是加强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建设及培训工作。三是在防火期间加强各级林业部门的防火值班制度,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做到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完善扑火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各级林业部门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扑救。四是按照省级防火指挥部要求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工作,各级林业部门应在防火期前做好防火物资清查,确保在火情发生时扑火人员能够带扑火装备上山。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迪庆州林业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人员总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2人、参公编制15人、事业编制61人。部门实有在职91人(含提前退休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1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退休23人。

部门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8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7.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44.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迪庆州级林业部门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87.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87.70万元,上年结转244.2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7.70万元(本级财力2187.7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87.7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18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7.70万元,较上年2129.24万元增加48.4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入“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用取暖费13.68万元,主要反映迪庆州级林业部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关正常业务开展的办公取暖费用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53万元,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性支出4.16万元,主要反映州林业局缴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97万元,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6.88万元,反映单位缴纳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6.49万元,反映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4万元,反映单位职工体检费支出和卫生信息化网络畅通保障的支出,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590.82万元反映林业部门行政机关运行经费,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事业机构1046.29万元,反映林业部门事业机构运行经费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42.46万元,反映按规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指导督促县市级完成年度公益林防火及补偿金兑现工作,2130211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177.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2069.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23.78万元,津贴补贴988.45万元,奖金26.98万元,绩效工资201.7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7.5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81万元,住房公积金142.46万元,医疗费6.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11.25万元,其中:办公费50.1万元,维修维护费0.6万元,取暖费13.68万元,差旅费3万元,工会经费25.94万元,福利费0.2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6万元,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万元(遗属生活补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参公项目10个,采购预算资金共计118.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84万元、州本级预算3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行维护,防火物资储备和公益林管护员巡山标志服等项目的采购。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2177.7万元,比上年预算2129.24万元增加48.46万元,上涨2.22%,主要原因调资增加。

二) 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为20.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9.9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劳动报酬,个人福利等为基本内容的人员经费支出和以维持行政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专项支出,是保证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对某项或特定工作任务所安排的专项资金保障。
商品和服务支出 ----- 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114.25万元,其中:办公费50.1万元,取暖费13.68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维护费0.6万元,工会经费25.94万元,福利费0.2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批复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