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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制定全州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拟订和监督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3、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督查本级政府及州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管理国库拨款和州级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州级非税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管理全州财政票据。会同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收费标准。
4、根据州政府授权,提出地方税收立法计划,参与拟订地方税收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草案及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对全州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事项提出建议。根据全州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州财政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全州非税收入的法规制度,负责州本级非税收入的征管。
5、制定州级与各县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权与事权。指导和监督县级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6、管理和监督包括社会发展资金、经济发展资金等所有财政资金在内的州级公共支出。制定需全州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7、参与全州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制定全州性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管理州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参与制定住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政策。
8、拟订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贯彻并监督执行财务制度。制定全州性的基本建设财务办法。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
9、拟订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制定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监缴州级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
10、管理和监督政府性债务,拟订全州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外国政府和经济组织贷款的对外谈判和磋商工作。统一管理州政府的国内外债务,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11、管理和指导全州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州级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会计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13、制定全州财政调研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和指导开展全州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14、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立项审查,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建立采购信息库;负责全州财政系统局域网络管理及运行安全。
15、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州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监管州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16、指导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7、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9、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20、负责企业党组织建设,研究探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途径、方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21、配合国家金融管理(监管)部门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工作。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州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建立全州金融工作沟通机制。加强对县(市)金融办系统的业务指导,协调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保险业等非银机构的改革创新和规范管理。
22、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行业监管。负责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综合协调的具体工作,指导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组建行业协会工作,承担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创新类金融组织的监管职责。负责培育全州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加强对境内外上市公司的监管,负责协调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23、负责指导和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集聚区建设。参与推进全州金融协调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24、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推进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评价机制;负责金融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信誉评价和管理工作,推动金融法治环境建设,规范民间融资行为;负责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承担州处置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5、参与全州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牵头抓好国有企业经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州级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经费保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并审查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提出相关预算方案和实施有关拨付工作。做好对人才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更加注重以“政”领“财”,全面深化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一是全面深化党组的领导带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条例法规,全面凸显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党内民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将党的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不断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二是不断深化政治学习的引领带动作用。将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抓思想、促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发挥好党组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常态化开展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夯实局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深刻内涵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不断提升班子及成员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局机关各项工作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在具体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全年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主题开展了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坚持把干部职工政治学习放在首位,抓经常、经常抓,紧盯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开展双周五集中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党的最新政治理论成果和中央、省、州各类重要会议精神,扎实打牢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各级决策部署的思想基础。突出抓好廉政教育,组织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榜样3》等警示教育片,及时传达学习州纪委监委通报的各类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从中吸取教训,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三是持续深化干部队伍及作风纪律建设。着力健全完善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从严规范局机关干部职上下班、请销假、作风纪律等日常养成,全力营造工作为先、纪律为底的良好工作氛围。以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工作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人。四是配合协同主动履行监督职能。旗帜鲜明的支持驻局纪检组工作,以实际行动大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人员工作,支持纪检组执纪办案,及时向纪检组报告干部职工个人情况,有事及时向纪检组请示、通报,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邀请纪检组全程监督,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参加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招投标等,接受纪检组监督。积极主动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各项查根究底工作的要求,陆续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自查、“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等工作。从成效来看,达到了教育警示干部职工,提升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的目的。同时,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站位履行监督职能的要求,配合监督主责单位开展了数次覆盖全州各级各部门的财政扶贫资金检查调研工作,1次惠农补贴资金专项监督工作,1次长江流域禁捕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2. 更加注重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坚持把筹集财力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抓紧抓牢。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进一步强化执收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精准分析税收收入潜力,加强支柱产业、关键企业、重点税源监控,努力实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多渠道挖潜增收,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向上争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积极跟进州委、州政府领导,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与对口厅局的沟通联系和汇报工作,全年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增长1.2%,规模再创新高,有效缓解财政运行紧张局面;落实新增债务限额,有效保障了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改革等资金需求;三是加快盘活存量资金资源资产。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力度,加大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四是加紧落实过紧日子、难日子要求。制定出台更大力度压减一般性支出政策,对部门非刚性、非急需支出进行大幅度压减,腾出财力弥补减收增支缺口。五是着力强化资金监管及考核。按时编制报送地方财政收支旬月报,在季度,半年等一些关键时点上,建立财政支出进度周报、日报制度。扶贫资金及直达资金纳入监控系统。依托监控系统强化资金监管,第一时间发现和纠正超时下达、违规转至实有资金账户、投向不精准、截取挪用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尽快整改到位。
3. 更加注重担职尽责,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战时财政”思维,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变“长流程”为“短操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强化疫情防控资金和政策保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支持完善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推动筑牢我州公共卫生防护网;三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资金管理指导意见及操作流程,落实资金日报制度,全力保障财政库款调度需求。
4. 更加注重抓实关键,有效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资金政策,加强财力保障,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一是支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支持贫困县集中有限资金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财政涉农资金支出进度、精准使用、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公开公示等,以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积极开展督促指导和监督。筹措下达资金,积极支持脱贫攻坚普查;二是坚决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督促各级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并按时偿还债务。健全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协调机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统一口径、统一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提高我州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全州节能环保支出增长5%,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支持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和环境监测,以及“一水两污”建设,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5. 更加注重节用裕民,着力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一是支持保居民就业。全面落实财政就业补助政策;全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支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二是着力强化民生保障。积极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事业稳定发展;认真落实养老保障、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体补助政策,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继续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积极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持禁毒防艾、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三是着力确保市场主体稳定。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违规揽税收费、虚增收入,确保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四是全力保障粮食能源安全,及时调控粮食储备,加大对州级储备粮的轮入轮出的验收力度,认真审核各类利费补贴,及时拨付各种费用,有效保障全州粮食安全;五是着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用足用好国家、省财税、金融等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我州“惠企12条”等政策措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金融引导和保障政策、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向产业链供应链全覆盖,促进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达产;六是支持基层稳定运转。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落实国家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要求,坚持财力下沉,建立州级财政对县级“三保”预算事前审核机制,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避免出现支付风险。
6. 更加注重夯实基础,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严格实施零基预算。坚持以零为基点,项目预算安排实行“一年一定”,制定下发《关于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的实施意见》,确保在预算安排上对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不减,全力做好重点领域的财力保障。上线运行新开发的指标系统,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各项业务全面贯通、相互衔接、有效制衡,规范全州预算和执行管理;二是深化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中央、省和我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基础上,完成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州与县财政关系;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制定下发《迪庆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倒逼和督促相关政策、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发挥最大效率和效益;四是强化中央直达资金监管。州财政只做“过路财神”,对资金不统筹,当天下达县市;不当“甩手掌柜”,运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加强监管,建立台账,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五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出台《迪庆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明晰资产管理要求,夯实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牵头做好向州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六是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出台《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着重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共赢发展;七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落实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事项,用心用力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人大监督工作要求,切实将人大监督压力转化为改进财政工作动力;八是积极配合审计等加强监督。组织做好财政部云南监管局、省、州审计等监管部门对我州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收支运行、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项目审计监督及整改工作。九是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不断优化拨款流程增加拨款次数,依托电子化支付改革提高财政资金拨付率,加快资金审核拨付进度,认真做好财政统发工作,确保每月5号前(遇节假日顺延)按时发放州级预算单位工资。
7. 更加注重紧跟形势,圆满完成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在全面完成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坚持帮扶不松劲、脱贫不脱钩,全力保持驻村工作队员稳定,突出抓好施坝村脱贫巩固工作,召开一次脱贫攻坚形势分析会为施坝村解难题、补弱项,不打折扣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脱贫攻坚百日攻坚、挂牌督战等工作部署,全力支持做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工作,圆满完成局机关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迪庆州财政局局机关。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会计和监督检查科、行政政法科、教育科技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和资源环境科、社会保障科、债务和绩效管理科、资产管理科、金融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企业工委办公室。
2.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3.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
4.迪庆藏族自治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提前退休享受在职待遇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迪庆州财政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支出,公开表格为空表,特此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09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4.9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28.6万元,减少3.99%,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人数比2019年末减少5人导致相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5.53万元,比上年减少171.65万元,减少5.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46万元,比上年增长42.75万元,增长91.52%;是因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考核经费增长所致;其他收入0.6万元,比上年增长0.3万元,增长100%。其他收入增长主要是2020年其他收入中含州政府春节慰问金0.5万元、2019年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13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4.16万元,占总支出的81.78%;项目支出571.46万元,占总支出的18.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15.39万元,增长3.82%。主要是2020年根据相关支出进度要求,加快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支出有所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4.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6万元,减少0.6%,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3.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1.46万元。比上年增长130.76万元,增长29.67%,主要原因是2020年根据相关支出进度要求,加快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支出有所增长。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7.18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0302)11.32万元,主要用于打击非法集资、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及国资委党委党建相关支出;
行政运行支出(2010601)2.57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组开展业务相关工作;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0602)86.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预算改革、国库改革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开支的费用;
信息化建设支出(2010607)251.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部门核心业务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相关支出。以做好一体化系统的运行维护为主线,对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等信息系统研发与升级改造提供技术保障。通过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有利于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政府财政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增强财政管理的透明度;
财政委托业务经费支出(2010608)145.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绩效评价、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制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委托中介机构的费用;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10699)9.0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支出(2089901)1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相关工作;
(3)农林水支出63.28万元。其中: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2130701)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150805)1.5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工作;
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2136699)31.76万元,主要用于库区基金组织收入、政策宣传、工作协调、监督检查、考核激励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8%。比上年增加129.1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2020年根据相关支出进度要求,加快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支出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8%。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相关工作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农业及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综合改革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支出决算为8.79万元,完成预算的1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完成预算的1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0.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了接待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严格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控制接待费用支出,“三公经费”历年来整体呈明显下降态势。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62万元,下降67.92%。其中: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97万元,下降6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5万元,下降97.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了接待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严格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控制接待费用支出,“三公经费”历年来整体呈明显下降态势。
2020年迪庆州财政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万元,比上年68.8万元减少13.8万元,减少20.06%。其中: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55万元,比2019年减少59.8万元,减少8.03%。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9年9万元减少44.44%。三是迪庆州财政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由于“三公经费”整体呈明显下降态势,预算数也逐年下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9万元,占98.86%;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1.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6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地州有关部门及财政系统人员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72万元,增长12.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交通补贴从7月开始兑现,2020年则全年发放,所以其他交通费用比2019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维、其他交通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2570.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5.22万元,固定资产2093.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1.55,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3.24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06.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5.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无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2121.28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36万元(由于疫情原因,房租减免,资产使用收入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产资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70.64 | 375.22 | 2093.87 | 1634.96 | 458.91 | 101.5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迪庆州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此项内容无。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