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1846/201800061
文  号
来 源
州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18-10-03
迪庆州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0-03 15:27     浏览次数: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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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000236001000

迪庆州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迪庆州教育局为迪庆州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管理体制实行州级一级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州有关教育、体育的政策和规定,并负责实施。研究制定全州教育事业、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综合改革。综合管理全州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检查与评估。负责全州教育系统人员工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及人事管理、考核和调配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管理教育内部人才市场,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提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设,并会同县有关部门草拟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统筹管理县下达的教育经费以及其他款项的教育经费及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卫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州中小(幼)学、特(含成职)教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高考、中考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教育科研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校办产业工作、学校教学仪器装备、指导学校后勤改革。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重点工作是进一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教育发展形势保持和谐稳定,有效促进学前教育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化发展、加大民族中专护理、旅游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为主。统筹建设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培训中心,强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与农科教结合,完善广播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网络远程教育、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等教育制度,整合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逐步构建覆盖全州城乡、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于一体、服务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活动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征订教材,开足开齐课程。高度重视双语教学工作,不断规范藏文课时设置,努力促进双语教育教学和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少数民族学生使用本民族语言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重视特殊教育发展。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以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为重点,逐步提高适龄残疾学生入学率。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学校安全管理方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建立健全并落实好推广学校安全稳定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信息研判,加强安保队伍和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加强食品卫生、道路交通、防震减灾、防火防盗等工作预防,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狠抓落实。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营养科普知识宣传工作。高度重视舆情和信访接待工作,务求实效,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校园环境,为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州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 州教育局

  2. 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3. 州教育科学研究所

  4. 州教育局电教室

  5. 州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6. 州高等教育工作站

  7. 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州教育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XX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州教育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01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1.07万元,占总收入的79.61%;其他收入614.8万元,占总收入的20.39%。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8.01万元,增长率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薪金部分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教育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7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89万元,占总支出的28.82%;项目支出3345.91万元,占总支出的71.18%;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77.37万元,增长38.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薪金部分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39.92%,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基本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找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94%,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45.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8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将直属学校及县级部分项目经费下划,由各级部门实施核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普及学前教育发展。抓好“一县一示范、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加强学前教育规范化建设,实行幼儿园挂钩帮扶机制,暨州幼儿园挂钩帮扶县市区幼儿园,县级幼儿园挂钩帮扶乡镇幼儿园建设,通过教师交流轮岗培训学习等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不断规范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学前教育入园率逐步提高。二是均衡义务教育发展。按县域基本均衡要求,科学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加强薄弱学校改造,不断强化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全面完成香格里拉市德钦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收尾工作。5月31日至6月3日开展省级督导评估,12月10日迎接国家级督导评估,相关评估结果将于2018年初公布。三是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发展。以“办特色,提质量,增活力”为总目标,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强化教学教研工作,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加强理科课程和实验课教学。继续办好省内迪庆高中班,推进昆明、曲靖、玉溪、德宏等教育教学对口帮扶工作。四是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优化专业,建设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汽车修理培训基地、医学培训基地、烹饪培训基地、农业实训基地,保障学生的实训。深度推进校企合作,与兴荣、昊冠、振鑫、崩驰、鑫瑞、建塘、广隆等七家规模较大的正规汽修企业签署《校企合作协议书》和《学生进厂实践教学管理协议》。开展校校合作,与云南民族大学续签香格里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协议,与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丽江师范高等专业学校、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保山中医药中等专科学校等进一步增强了合作。年内开展中职全覆盖“两后生”培训两期,参训人员165人,其中:中式烹饪65人,泥水工40人,铲运起重机械操作员培训60人。州民专学校参加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14项技能大赛,共参加13个赛项,在本次大赛中共获得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2个团体三等奖、6项优秀组织奖、1项特别参赛奖。五是特殊教育学校开班办学。迪庆州特殊教育学校是我州唯一一所面向全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免费学校,2017年9月4日开班办学,学校现有正式在编教职工14人、临聘教职工9人、共有学生50人(在校学生22人、送教上门学生29人)。现设两个班,含智障生和聋哑生两类。落实在校学生22人高原农牧子女学生生活补助2700元/生/年,营养改善计划州级补助资金800元/生/年,共落实资金11.5万元。六是促进民办教育发展。遵照国家对民办教育实施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民办教育统筹指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民办教育办学机构依法规范办学,德钦民办教育清理初见成效,有力促进了我州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2017年投入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资金39万元。七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全面推行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努力形成全员育人的工作格局。全面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3月8日,迪庆州“法律知识进学校”工作推进会在香格里拉召开。州委常委、副州长、州“法律知识七进”专项小组副组长李燕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把“法律知识进学校”活动实施对象从中小学生扩大到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围绕《2017年度行动计划》,重点组织实施好规定动作“12345”、基本动作 “15条”专项行动。2017年春季学期起,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把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定为普法活动周,组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法律知识进学校”活动的良好氛围。2017年5月,各县(市)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开展“法在我身边”主题演讲大赛。开展学生作文(绘画)大赛。以“法律知识伴我行”为主题,组织学生作文(绘画)大赛。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作文大赛,小学一至三年级、幼儿园(学前班)学生及学前幼儿参加绘画大赛。组织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2017年底认定了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为“法律知识进学校”示范校、维西县民族小学等10所学校为“法治校园”。2017年表彰州级“三好学生”140名;州级“优秀学生干部”39名;州级“先进集体”28个。组织学生参加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读书杯”中小学作文竞赛、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迪庆州2017年科技创新大赛、“圆梦蒲公英”、“寻找最美孝心少年”、云南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等活动。选派我州5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云南省第二届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民族舞蹈、民族音乐、民族服饰等6个参赛项目都分别获得了一、二、三等奖。参加云南省第二届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说课比赛,中职组获一等奖,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获得三等奖。参加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阳光校园 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迪庆州3名选手参加省级比赛,分获一、二、三等奖,张骏宁同学参加全国总决赛获。在全国征文比赛中两位同学及指导老师获得特等奖、同学获一等奖三名、26名同学获二等奖、58名同学获三等奖。八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深入实施教师交流轮岗制度,2017年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共招聘教师155人;新招聘乡村教师 142 人;深入实施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年内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校长教师达 174 人次。2017年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187人,经过评审,同意认定178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394人,经过评审,同意认定364人。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5人,同意推荐1人。2017年参加教师资格国考面试考生22人,认定通过19人。不断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改善乡村教师待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现全覆盖,2017年享受人数1980人,享受资金1062万元。加强教师培训,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投入资金409.71万元,2017年“国培计划”共培训我州各级教师2463人,省级教师培训305人,州级教师培训84人。九是推进素质教育发展。高标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进音体美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进一步健全音体美功能室,按要求开足开齐音体美课程。2017年开展迪庆州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全州共有35所小学(35支男队、20支女队)、7所初中(男女各7队)、4所高中(男女各4队)近3000名学生参与,联赛共进行了460多场比赛,通过选拔组队参加2017年省级总决赛,一举获得了高中女子组第二名、小学女子组第五名、初中女子组第六名、小学男子组第七名、两个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一个优秀组织奖的好成绩。参加2017年云南省高中篮球锦标赛决赛,获得高中男子组第二名、初中女子组第二名、初中男子组第五名的好成绩。2017年开展14次“青春期性健康教育进校园知识讲座”,全州7000余名中学生参加,共计发放宣传册7000余份。开展了3次“教师情绪调节团体心理减压活动专题讲座”,全州教职工600余人参加。开展迪庆州2017年科技创新大赛,各学校参与人数达10000多人;开展科普进学校活动,参加人数733人。因地制宜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引进民族课间操,尼西土陶进校园等活动取得了实效。十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继续强化校园安全工作,加大对学生防溺水、校园欺凌和校园周边环境督查整治力度,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学校安全维稳工作的总体部署,层层签订综治维稳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开展2017年学校安全维稳工作行事历,按月开展学校重点工作,建立迪庆州中小学、幼儿园“一日常规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制度。2017年下发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方案及文件6份;组织召开全州安全维稳工作视频会议4次;参加各类安全维稳工作会议16次;收集各县市(区)、州直各校安全检查等材料96份;对全州安全维稳工作检查9次。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全州校园继续保持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4.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67%。与上年对比增加928.01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薪金的增加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高于上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局机关公用取暖费用及年度目标督查考核奖金发放

    2.教育支出245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3%。主要用于完成年度州委州政府下达的工资任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下属事业机构人员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下属事业机构人员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75.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下属事业机构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6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7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的34.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及维修次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减少4.08万元,下降42.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91万元,下降5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6.8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及维修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8万元,占50.15%;公务接待费支出2.34万元,占49.8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教育工作相关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接待人次750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相关事业机构上级检查业务、指导业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州教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文印费用较上年增加,差旅费用也较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州教育局资产总额4384.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10.92万元,固定资产361.62万元,,在建工程112.0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1.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6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88.6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384.62

3910.92

352.61

65.35

287.26

112.0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此项无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此项无说明。

监督索引号53340000236001111

迪庆州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81002045826864.doc

云南省迪庆州教育局公开表.XLS2018092611492784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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