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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5849448/2020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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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公积金中心
公开日期
2020-11-10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10 09:40     浏览次数:4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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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州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州财政局审核,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州财政局审核,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提出本州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州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8.对区县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9.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0.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1.承办州人民政府以及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升信息网络服务水平促业务发展按照住建部的工作部署,我中心认真进行数据平台测试,按期完成了数据平台接入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省“一部手机事通”建设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58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9年1月“一部手机办事通一我的公积金”工作推进会的要求,我中心积极开展相应建设工作,于2019年4月28日顺利上线,开通了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明细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还款明细查询、贷款进度查询、还款计划查询和还款试算七项查询服务;随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不断深化,中心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工作,按照国家三级等保的要求,建设信息中心新的专业机房并于2019年5月底投入使用。同时,全面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度,已开通微信公众号、网站、12329短信、自助终端四个服务渠道,并按照住建部要求,完成了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的改版及网上服务厅、12329热线两个服务渠道的建设。

2.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规范内部管理根据州委巡察办《关于印发八届州委第七轮第四巡察组    <关于巡察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情况反馈意见>     的通知》(迪巡办﹝2019﹞15号)的整改要求,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以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自觉主动的态度,重点对照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明确整改措施,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从而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3.顺利推进机构改革根据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迪发〔2019〕5号)的通知,我中心被调整为州政府事业单位,2019年2月15日州委下发了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的决定。在具体推进机构改革当中,我中心严格按照州委文件要求和规定,结合当前内设机构、人员岗位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起草“三定”方案,做到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认真履行规定程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各项保密纪律坏人工作纪律。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突出为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中心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按期向州住建局、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性质,全州各县市管理部以业务风险点为重心,在辖区缴存单位及职工开展了“严厉打击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涉黑涉恶行为”的宣传活动,通过粘贴标语、上门发放宣传单以及利用公积金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等渠道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程序及相关政策,营造全社会监督、检举揭发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涉黑涉恶行为的良好氛围,共发放宣传单2100份,基本覆盖了全州各缴存单位。

5.加强脱贫攻坚力度机构改革后,我中心的扶贫挂钩点未发生调整,一如既往协同州住建局做好选派驻村队员、落实扶贫资金、组织遍访等工作。4月份,按照州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原驻村队员退休的实际情况,中心及时调整选派了新驻村工作队员。年内,中心主任、副主任分批带领中心职工到挂钩村开展了调研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整改措施,并借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助力脱贫攻坚募捐活动”,共募捐资金5600元,为帮扶家庭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6.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9年度公积金中心通过中心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共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州委、州政府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明确了公积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任务分解,要求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醒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到“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各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切实把责任和压力扛起来、传下去;有序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公积金中心机构设置实际,及时向州直机关工委请示明确党支部的隶属关系;通过工会“职工之家”建设和“红色书橱”的建立,全面拓宽职工的学习园地,并积极动员职工参加第三届香格里拉生态体育公园徒步赛等有益的活动。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为契机,在服务窗口设立“双语示范岗”,做好民族团结标语的宣传,全面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干事创业氛围。

7.注重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单位人员编制数和实际岗位需求,年内招录了一名事业编制人员,并通过“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有效解决了中心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二是根据我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的科级职数及实际职位空缺情况,经领导班子充分酝酿,报请州委编办批准启用了11名科级职数(5名正科级职数和6名副科级职数)。在中心党组班子不健全、无法正确履行党组职能的情况下,按照归口管理有关要求和科级干部考察程序,报请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干部考察各项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完成干部考察及任用工作。

8.全面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州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的工作要求,我中心以基层党组织的主题教育流程图,积极开展学习教育、边学边查边改、调查研究、专题党课、专项整治等各项活动,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切实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4人。其他人员14人,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编外劳务合同人员。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05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42万元,占总收入的99.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1万元,占总收入的0.33%。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1.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预算投入资金比2018年减少。与上年对比其他收入减少5.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来源为迪庆州劳动就业服务局拨给我中心编外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每人享受补贴3年,期限满不再补助),因为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到期所以公益性岗位补贴减少,也使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38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17万元,占总支出的46.46%;项目支出738.86万元,占总支出的53.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46.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补发津贴补贴比2019年多。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16.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按照住建部要求,完成了综合服务平台、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多个建设项目,支出力度比2018年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级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1.17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46.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补发津贴补贴比2019年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8.86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16.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按照住建部要求,完成了综合服务平台、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多个建设项目,支出力度比2018年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开通了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明细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还款明细查询、贷款进度查询、还款计划查询和还款试算七项查询服务;中心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工作,按照国家三级等保的要求,建设信息中心新的专业机房并于2019年5月底投入使用。全面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度,已开通微信公众号、网站、12329短信、自助终端四个服务渠道,并按照住建部要求,完成了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的改版及网上服务厅、12329热线两个服务渠道的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3.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9%。与上年对比增加247.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完成了多个建设项目,支出力度比2018年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保障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职工工资福利保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相关支出(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4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76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保障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完成省建设厅和州委州政府安排各种项目建设支出;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78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3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3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迪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并合理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49万元,下降4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9万元,下降4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并合理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出差、扶贫下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地看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迪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资产总额1588.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6.24万元,固定资产508.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44.66万元,无形资产119.3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88.35

616.24

508.12

231.28

6.23


270.61


344.66

119.3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要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7.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三公”经费:纳入州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5日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28101521856.xls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202008281034236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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