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6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迪庆州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隶属于州农业农村局,属独立预算二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6年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迪庆州2026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迪庆州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着力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建设、农产品定量检验检测、单位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认真落实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主任室、三品一标室、财务室、中心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挖掘资源潜力,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力度。一是充分结合迪庆州产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实际,进一步对特色农产品和州、县(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梳理,充分发挥政策、项目等优势撬动作用,加大对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支持力度。二是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提高认证门槛,走精品化路线;稳妥发展有机食品,因地制宜,适度发展;加快名特优新、特质农品认证,坚持立足传统农耕文化和特殊地理资源,确保主体权益、品质特色和品牌价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工作。
2.提升能力水平,打牢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基础。一是根据稳存量、提增量这一工作要求,按照每年省级下达认证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指导。二是严格做好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申请材料修改审核、现场检查、产品抽检、材料上报等工作,持续做好绿色食品续展、年度检查及名特优新农产品年度确认工作,实时做好认证企业跟踪指导服务,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工作打牢坚实基础。
3.做好证后监管,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一是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持续深入抓好重点问题农产品攻坚治理,强化对认证农产品的风险监控和质量把控,全面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力抓好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通过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规范用标指导宣传,积极组织用标企业参加绿色有机博览会、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参加农安科普宣传、全国农产品展播等活动,全面提升我州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4.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主体、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开具、收取和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积极组织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严格落实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以生产端规范开具和市场端收取查验为发力点,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有效落实。
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和食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分对象分层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相关农兽药用药标准、禁限用药物等宣传培训,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公众消费信心。
6.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国检抽样协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监管,兽药和牛奶质量安全抽样监测工作,确保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消费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73,917.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73,917.0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98,336.78元,增长,6.40%,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经费等人员经费有所调整,故2026年收入比2025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73,917.04元,其中:本年收入3,134,097.18元,上年结转收入139,819.8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34,097.1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98,336.78元,增长6.40%,其中:本年收入增加58,516.92元,增长1.90%,上年结转收入增加36,070.70元,增长1.20%。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经费等人员经费有所调整,故2026年收入比2025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73,917.0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73,917.04元,其中:基本支出3,094,097.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266.08元,增长5.90%,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基本工资调整,故我单位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79,819.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070.70元,增长0.85%,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结转的三区科技特派员经费及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比上年多36,070.70元;迪庆州2026年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牌认证项目资金比去年减少1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事业运行支出2,305,711.44元,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发放以及基本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体检费、福利费、残保金、取暖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开支。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2,575.8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4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2,082.1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缴纳。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9,589.72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所有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94.2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费用支出
7.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牌认证项目的工作经费。
8.其他科学技术支出91,661元,主要用于2026年三区科技人才服务工作的项目经费。
9.食品安全监管支出48,158.86元,主要用于2026年食品安全监管出差、下乡等项目经费。
10.住房公积金支出244,643.8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73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37.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迪庆州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牌认证项目
批复文件: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迪财农[2026]6号
金额:40,000.00元
绩效目标: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如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事件时有发生,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仅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还能推动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迪庆农业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生产基地建设成效显著,农民生产技术不断得到提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加快我州种(植)、养(殖)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推进绿色食品牌创建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容忽视的一个大方向,唯有做大做强品牌建设方能适应消费转型升级,并最终达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的目的。围绕“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良好、生态系统稳定、产品质量安全”的发展目标,用绿色食品产业实现传统农业的“涅槃”。做好品牌产业的首要点、根本点、立足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而绿色优质农产品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绿色优质农产品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战略选择,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绿色优质农产品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实施严格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加上证后的有效监管,较好地实现了上市产品“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保证了生产的规范化和产品的安全性。同时,获证产品的经济效益比普通产品明显增加。由此可见,加强农产品品牌认证,并做好证后监管对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促进迪庆州农民增收,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大力加强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是建设高原特色农业生态经济的需要,对促进迪庆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加强品牌认证。一是扶持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备一定竞争能力的种植业、畜禽业企业,不断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增大对基地的牵动作用。二是指导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州绿色食品加工行业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三是积极推进绿色食品产品结构的提档升级。从现实要求和潜在的市场出发,调整和开发绿色食品,解决初级产品比重大、加工产品品种单一雷同、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逐步扩大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实现绿色食品产品的多样化,不断增加绿色食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四是按照国家绿色食品中心确定的各种绿色食品标准,严格检测和评价绿色食品生产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生态环境,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立即取消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资格。五是按照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统一部署规范绿色食品的包装和标识,定期对绿色食品商品市场进行检查,保证市场秩序;及时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和信息更新,通知具备一定条件和已认证企业进行用标申请、复查换证、续展等各项工作。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严厉打击禁用、限用投入品使用行为,推广低毒低残留投入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从源头减少质量安全风险;推动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社、企业、农户)建立生产档案,记录投入品使用、农事操作等关键信息,明确其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开展常态化巡查、指导和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现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可追溯;面向生产主体开展投入品安全使用、标准化生产等培训;向农产品生产者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5.完成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12个。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培育一批以葡萄、中药材、食用菌、尼西鸡、牦牛、藏香猪为主导的具有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一批绿色有机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一批高原特色产品品牌,形成一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优势产业。
6.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建设,加强绿色食品申报、年检、续展,有机产品登记,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申报,严把品牌认定质量关,强化品牌建设监督和管理,实现品牌农产品落地成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每年度安排委托业务费4000元主要用于委托外部机构对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业务。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资产总额4,527,108.14元,其中,流动资产8,919.50元,固定资产4,518,188.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5,087.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43,101.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牌认证项目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3.《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
5.《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迪财行〔2021〕26号)。
6.《迪庆州本级预算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迪财绩〔2024〕15号)。
7.《迪庆州本级部门2026-2028年支出规划和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迪财预〔2025〕143号)
8.《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迪政办法〔2022〕137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申请单位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是隶属于迪庆州农业农村局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迪编办〔2019〕5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由迪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变更为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成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全州绿色食品发展工作,承担全州“三品一标”的认证现场检查、续展认证、监督管理;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宣传工作;承担农药及农药市场品种质量抽查、农药风险监测等工作;承担兽药及残留监测、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开展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价、风险预警、风险提示、风险交流和科研等工作;完成州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加强品牌认证。一是扶持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备一定竞争能力的种植业、畜禽业企业,不断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增大对基地的牵动作用。二是指导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州绿色食品加工行业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三是积极推进绿色食品产品结构的提档升级。从现实要求和潜在的市场出发,调整和开发绿色食品,解决初级产品比重大、加工产品品种单一雷同、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逐步扩大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实现绿色食品产品的多样化,不断增加绿色食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四是按照国家绿色食品中心确定的各种绿色食品标准,严格检测和评价绿色食品生产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生态环境,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立即取消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资格。五是按照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统一部署规范绿色食品的包装和标识,定期对绿色食品商品市场进行检查,保证市场秩序;及时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和信息更新,通知具备一定条件和已认证企业进行用标申请、复查换证、续展等各项工作。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严厉打击禁用、限用投入品使用行为,推广低毒低残留投入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从源头减少质量安全风险;推动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社、企业、农户)建立生产档案,记录投入品使用、农事操作等关键信息,明确其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开展常态化巡查、指导和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现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可追溯;面向生产主体开展投入品安全使用、标准化生产等培训;向农产品生产者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六、资金安排情况
1.差旅费2.00万元: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检查工作中出差、下乡、外出培训产生的燃油、伙食补助等费用。
2.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三品一标”现场检查工作出差、下乡、外出培训过程中租赁车辆费用。
3.专用材料费1.50万元:用于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册子,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标识牌等费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1.1月—4月,组织各县(市)动员有申报资质的农业产生主体申报绿色优质农产品,并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2.5月—8月,积极开展品牌建设调研、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申报产品12个,并根据省中心的反馈意见对材料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完成金农工程系统申报主体信息录入、修改和完善;开展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复查换证、年检、续展等监管工作。
3.9月—10月,开展针对性、经常性的技术服务指导;对品牌建设情况、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4.11月,进行项目技术和工作总结,上报项目总结材料。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完成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12个。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培育一批以葡萄、中药材、食用菌、尼西鸡、牦牛、藏香猪为主导的具有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一批绿色有机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一批高原特色产品品牌,形成一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优势产业。
2.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建设,加强绿色食品申报、年检、续展,有机产品登记,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申报,严把品牌认定质量关,强化品牌建设监督和管理,实现品牌农产品落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