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工作职责
第四条 根据“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预决算信息的科室。综合科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规定公开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二)确保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网络地址明确、清晰可查、链接不断;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严格按照财政公开模板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公开,除标注事项外不得随意删减表格或内容,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不得自行删除。应确保公开表格中的明细项目合计数与“合计”栏填列的数据一致。
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决算报表说明中需与当年预算数进行对比)。“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方式:“双公开”,即在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https://czt.yn.gov.cn)和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上同步公开,并保持数据一致。
第七条 经州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和事项外,应当在批复后十五日内由本单位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中共迪庆州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