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142701000
云藏语系佛学院 2023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藏语系佛学院的职能职责主要是为迪庆州各藏传佛教寺院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爱教的藏传佛教教职人员。
(二)2023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办学模式:为实现佛学院教学及管理工作从以往的党委政府主导办学向党委政府主导与我省38座藏传佛教寺庙共同举办的宗教院校转变,让我省三个地州市的38座藏传佛教寺庙参与到佛学院的教学、管理等工作中来,汲取过去办学的经验与教训,理顺改革领导小组突破性的提出成立教学管理理事会。理事会人员由各寺庙活佛、高僧、民管会负责人、统战宗教佛协等相关人员组成,理事中选举产生38名常务理事,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理事长同时兼任佛学院院长。通过成立教学管理理事会来更好地解决学院的定位、办学模式、管理模式、课程设置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2.管理模式:在学院管理方面分为了两个部分,一是教学管理,教学管理从过去俗人管理僧人转变为僧人管理僧人,由经师直接管理学员,学院的干部职工从事教学辅助工作,不直接参与管理。二是后勤管理,学院的干部职工主要为学院的教学管理提供后勤保障。
3.师资建设:云南藏语系佛学院赴多地开展师资培训端正态度、端正学风,不断加强党的历史、基本理论的学习,认真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学以致用,把佛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四条标准”的培训办好,不断提高僧尼的爱国主义情怀,自觉遵守法律,拥护党的领导,积极维护迪庆的和谐和稳定。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以及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决心,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
4、七座寺院教学专项的实行:根据迪办发电【2015】34号分解清单的文件精神,为了巩固藏传佛教和和谐稳定。充分利用好佛学院的办学资源,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努力为广大僧尼提供学经晋职的良好平台和环境,解决迪庆州办学经班的规范和同意管理问题,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经佛学院历史会研究,将迪庆23座藏传佛教寺庙学经班纳入迪庆佛学院教学体系。
5、全州藏传佛教界人士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轮训培训班:全州藏传佛教界人士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计划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分批次在云南藏语系佛学院集中轮训的方式,对全州18岁至50岁之间的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践行“四条标准”为主题,开展全覆盖的集中培训。每次培训班历时5天,将开展学习践行“四条标准”、民族团结进步和反分裂斗争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中国宗教史与我国宗教中国化、正确理解和行使宗教自由权力、藏传佛教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教学。
6、“迪庆州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专题展”固定场馆在云南藏语系佛学院开馆:迪庆州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专题展”固定场馆的建设和开放,充分体现了中共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对宗教工作、对宗教界人士教育培养、对藏传佛教文化传承与保护的高度重视。相信专题展的展出,一定能够让观众更加全面、立体、真实地了解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一定能够在促进藏传佛教界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切实把展馆的功能作用发挥好,把专题展打造成为宣传藏传佛教传统文化,介绍涉藏地区历史,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培养爱国爱教、遵规守戒僧才的重要课堂。要突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主体,注重拓展和延伸宣传面,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州藏传佛教界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轮训,持续引领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践行“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广泛宣传和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切实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不断夯实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工作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新时代模范涉藏地区贡献力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后勤管理科、研究室、培训科、学生科、教务科等职能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藏语系佛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藏语系佛学院
纳入云南藏语系佛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藏语系佛学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0人,退休4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 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 人。年末学生39人。年末遗属 1人。
车辆编制2 辆,在编实有车辆2 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藏语系佛学院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296327.89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9927.89元,占总收入的86.24%;上级补助收入 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 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 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16400.00元,占总收入的13.7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 1021722.52 元,下降9.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8042.52元,下降6.1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0 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 0元,增长 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 443680元,下降23.85%。增减原因说明是2023年收入预算数中除了财政拨款收入外,还包含省民宗委拨付的2023年宗教院校经费140万元,省民宗委拨付教材购买经费16400.00元,合计1416400.00元,2022年包含省民宗委拨付的2022年宗教院校经费124万元、省民宗委拨付的2022年办学补助经费20万元,中共迪庆州委统战部拨付的四条标准培训经费42.008万元。总计减少了44368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藏语系佛学院 2023 年度支出合计 10515127.58元。其中:基本支出6239538.71元,占总支出的59.34%;项目支出4275588.87元,占总支出的 40.66%;上缴上级支出 0 元, 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 0 元, 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8561.49 元,下降 4.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0521.14 元,增长2.64%;项目支出减少609082.63元,下降 12.4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 0元,增长 0%;经营支出增加 0元,增长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 元,增长 0%。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我学院“四条标准培训班”对比上年开班期数没有上年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 年度用于保障云南藏语系佛学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39538.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00495.21元,占基本支出的96.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043.5元,占基本支出的3.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障云南藏语系佛学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75588.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金额及开展情况说明:办公费支出639889.74;印刷费支出3294.50元;咨询费支出4000.00元;邮电费支出23744.98元;差旅费支出83700.94元;维修维护费支出818045.67元;会议费支出41725.00元;培训费支出309303.08元;劳务费支出1293666.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08.20元;其他交通费用13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750.00元;助学金支出9884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藏语系佛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9076.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7%。与上年相比减少228894.22元,下降2.42%,主要原因 2023年“四条标准培训班”对比上年开班期数没有上年多,故培训费用出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692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7458505.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2%。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390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3788.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594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37950.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5410.2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31%,完成年初预算的70.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5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9%,完成年初预算的25.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藏语系佛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950.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5410.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5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37950.23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206.11元,下降2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234.11元,下降1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72.00元,下降66.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2023年巡视巡察期间提出“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长的问题,在2023年的工作中,财务工作人员会及时提醒学院党组班子对“三公经费”使用作出更加合理的安排,在2023年度做到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云南藏语系佛学院相关工作范围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藏语系佛学院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元,比上年增加 0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南藏语系佛学院资产总额15117262.81元,其中,流动资产1790096.19元,固定资产净值11807996.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1917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4563.56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26000.00元,流动资产减少240090.34元(2023年无财政应返还额度),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66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6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 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 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 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相关 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本文所称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 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 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 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427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