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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制定全州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拟订和监督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3、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督查本级政府及州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管理国库拨款和州级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州级非税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管理全州财政票据。会同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收费标准。
4、根据州政府授权,提出地方税收立法计划,参与拟订地方税收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草案及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对全州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事项提出建议。根据全州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州财政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全州非税收入的法规制度,负责州本级非税收入的征管。
5、制定州级与各县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权与事权。指导和监督县级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6、管理和监督包括社会发展资金、经济发展资金等所有财政资金在内的州级公共支出。制定需全州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7、参与全州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制定全州性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管理州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参与制定住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政策。
8、拟订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贯彻并监督执行财务制度。制定全州性的基本建设财务办法。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
9、拟订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制定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监缴州级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
10、管理和监督政府性债务,拟订全州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外国政府和经济组织贷款的对外谈判和磋商工作。统一管理州政府的国内外债务,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11、管理和指导全州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州级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会计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13、制定全州财政调研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和指导开展全州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14、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立项审查,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建立采购信息库;负责全州财政系统局域网络管理及运行安全。
15、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州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监管州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16、指导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7、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9、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20、负责企业党组织建设,研究探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途径、方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21、配合国家金融管理(监管)部门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工作。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州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建立全州金融工作沟通机制。加强对县(市)金融办系统的业务指导,协调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保险业等非银机构的改革创新和规范管理。
22、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行业监管。负责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综合协调的具体工作,指导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组建行业协会工作,承担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创新类金融组织的监管职责。负责培育全州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加强对境内外上市公司的监管,负责协调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23、负责指导和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集聚区建设。参与推进全州金融协调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24、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推进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评价机制;负责金融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信誉评价和管理工作,推动金融法治环境建设,规范民间融资行为;负责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承担州处置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5、参与全州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牵头抓好国有企业经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州级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经费保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并审查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提出相关预算方案和实施有关拨付工作。做好对人才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管控约束,保证支出效益。一方面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根据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要求,按5%压减公用经费,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努力降低财政运行成本,将“挤出来”的经费用于亟需资金投入的民生领域。另一方面借助财政一体化平台,对部门支出进度进行“常态化”分析,将其支出进度、资金绩效与资金分配、预算安排等紧密挂钩,倒逼部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不等待观望,发力主动争取。着力提升申报项目成熟度,完善项目前期,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做到谋划一批、预热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扎实做好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财政金融安全。对专项债实行全生命周期穿透式监管,加强对各地收支矛盾、债务风险、暂付款、库款保障等情况的分析研判和处置管理,加大州对县市资金统筹力度,实行库款调度、转移支付、债券分配与财力、风险评估结果的挂钩衔接。
4、夯实举措抓实管理,国资国企管理不断规范化。聚焦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理顺治理结构、构建州属国企现代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目标,制定出台《州属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州国资委监管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迪庆州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迪庆州州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迪庆州州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迪庆州州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全面推进州属国企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全面压实州属国企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推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落地。推动“清廉企业”建设与深化国企改革同步推进,与加强国资监管同步对接,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效融合,将阳光清廉、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融入公司治理、出资人监管、改制重组、项目投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等权力运行全过程,实现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5、推动改革不断深入,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抓财政体制改革作为一项利长远、促提升的重要工作,从严落实事前论证、事中跟进、事后评估机制,确保财政体制改革实效。探索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措施和实现途径,根据省级工作部署要求和迪庆实际,研究制定《迪庆州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措施》《迪庆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组织州属企业、县市国资监管机构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评估和自查自纠,并及时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原则,“支出预算余额控制支出指标、支出指标余额控制资金支付”的控制机制,推动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不断向深向实。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等工作,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资源环境科、金融发展科、金融稳定科、会计和监督检查科、政府采购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国企党建综合科。
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
3.迪庆藏族自治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4.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债务监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纳入迪庆州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4个所属单位未独立核算,未独立决算编报,合并在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作为1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2816824.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07245.52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578.78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24771.12元,增长3.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20192.34元,增长3.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578.78元,增长91.58%。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省财政厅安排一体化推广实施补助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长;二是2023年有代收个人所得税手续费9578.78元,2022年无此项收入,所以其他收入增长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4567069.06元。其中:基本支出27238057.30元,占总支出的78.80%;项目支出7329011.76元,占总支出的21.2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11601.88元,增长8.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02043.99元,增长7.08%;项目支出增加909557.89元,增长14.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规范津贴补贴后,纳入五险一金的基数增加,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增长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238057.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775225.16元,占基本支出的94.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2832.14元,占基本支出的5.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29011.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71,511.76元。其中:
预算改革业务(2010604)986,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预算改革、国库改革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开支的费用;
信息化建设支出(2010607)626,53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部门核心业务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相关支出。以做好一体化系统的运行维护为主线,对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等信息系统研发与升级改造提供技术保障。通过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有利于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政府财政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增强财政管理的透明度;
财政委托业务经费支出(2010608)3,692,992.00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绩效评价、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制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委托中介机构的费用;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10699)1,965,989.76元,主要用于打击非法集资、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及国资委党委党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支出;
(2)金融支出57,500.00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35453.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相比增加2744299.10元,增长8.63%,主要原因是规范津贴补贴后,纳入五险一金的基数增加,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增长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332261.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4%。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68406.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相关工作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08614.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5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监管相关工作;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68670.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30730.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8239.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90%,完成年初预算的56.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490.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0%,完成年初预算的24.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90.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730.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8239.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490.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车辆维修范围,严格实行接待经费及车辆维修费报销审批程序,“三公经费”历年来整体呈明显下降态势。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443.37元,下降3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775.81元,下降3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67.56元,下降65.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车辆维修范围,严格实行接待经费及车辆维修费报销审批程序,“三公经费”历年来整体呈明显下降态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等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培训、指导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5796.76元,比上年减少76039.35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严格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控制各项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维、其他交通费等相关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资产总额17,165,990.17元,其中,流动资产85,163.03元,固定资产13,418,536.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43,163.26元,无形资产2,819,127.7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8628.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28450.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422.38平方米,账面原值7,068,283.6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528,437.30元;出租房屋2121.28平方米,账面原值4,469,3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41,424.3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7714.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4804.6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9989.5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7714.1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