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38090030k/202200328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10-25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5 10:04     浏览次数: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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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统一监督管理固定废物、废水、废气、粉尘、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与防治,做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与防治;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环境监察、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查处上报环境重特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解污染纠纷,处理环境信访;负责权限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烟尘排放合格证的办理;组织对本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与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在州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扛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狠抓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持续提升环境质量。根据监测数据显示,截止12月30日,我县环境状况总体良好,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达到99.1%;我县国控及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头道河、纸厂河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功能区内未出现噪声超标情况,符合声功能区划目标要求。

二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召开2021年维西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部署安排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履行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生态保护委员会与各相关单位、各乡(镇)签订了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定具体攻坚任务,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统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是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1.积极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4月5日至5月5,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云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印发工作方案。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件共计7件,其中来信3件,来电4件;截共办结6件,正在办理1件;经现场核查其中不属实3件,部分属实2件,属实2件,有序的开展办结件的验收、归档销号工作。2.全力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10项,在2021年底前完成2个,2022年底前完成3个,2023年底前完成3个,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2个,并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四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在2019年9月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基础上,乘势而上,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制定了《维西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开展资料收集和审核,完成了43个建设指标档案支撑材料,编制完成《维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5)》,并印发实施,编制完成《维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报告》,完成维西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汇报片拍摄工作。

五是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1.全面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2021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要求,对全县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2021年共检查汽车修理厂18家,检查加油站16家,完成2021年消耗臭氧层物质涉及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2.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及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编制完成了《迪庆州维西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认真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对拟纳入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审批清单中3家企业进行入河排污口排查,并上报排查情况。做好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工作。根据实际监测数据做好每个月的监察记录,对污水处理厂日常出现的异常情况数据及时收集并归档;全面开展河长工作。2021年度共巡河7次,发现问题2个,2个问题都在交办的时限整改落实,并完成河长办年终考核。3.深入实施土壤环境保护,打好净土保卫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完成对港浪布铅锌浸出渣堆场、羊槽选矿厂、维西县白济汛乡共吉村铅锌尾矿堆场、维西汇源有色选矿有限公司的风险全面排查,四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并完成销号验收;完成对维西凯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200吨铜矿选厂尾矿库的第二次现场核实工作。扎实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县有41家产废单位完成2021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47家产废单位完成2021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完成对涉及危险废物专项整治问题清单的18家企业进行“回头看”核查工作。

六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1.狠抓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以环境监管网格化、双随机、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执法、后督察等方式为载体,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21年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次,检查企业650家次,并下达现场监察监察记录325份,查封扣押企业1家,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5件,处罚金额59.9472万元。及时办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021年以来共办理信访件44件,已办结44件,接案率及办结率均达到100%。2.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核查工作。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维西县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排查企业共320多家,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7份,截至目前100余家企业已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我局。3.积极做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组反馈问题整改。省厅联合检查组对维西开展了共向维西县移交了11个环境违法案件,75家生态环境问题企业,涉及问题224个。为切实推进整改,我局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清单,扎实开展了维西县环境违法案件的立案处罚和问题整改相关工作,对维西县涉及生态环境问题的75家企业下达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通知单》,目前45家企业已上报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报告。4.积极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交叉执法检查。2021年以来,我局派出7批,500多人次加省厅组织的交叉执法,通过以查练兵,实战强兵,全面提升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七是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没有未评先批、拆分环评、无降级越权审批情况存在,环评受理审批率达到100%。2021以来共完成项目审批27个,网上登记表备案54个。组织完成相关8家矿山的联堪联审工作。对我县县域18家排污许可证重点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检查工作。敦促10个乡镇卫生院和8家私人诊所进行线上排污许可申请登记,对2家涉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类申报。2021年我县现已申报排污许可证申报21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17家,其中申报完成未取得排污许可证4家,1家正限期整改中,未完成限期整改被州局暂注销申请排污许可证资格3家。2021年以来认真开展审核、转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工作,新办辐射安全许可证1家,变更1家。现13家辐射单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并完成自主考核及系统录入。

八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1.对国家县域考核涉及的断面进行监测,监测断面主要是地表水腊普河塔城水文站点,每月一次,全年共12次。根据监测结果,两个地表水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2.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主要是对塔城镇塔城村的环境空气质量及地表水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塔城村农村环境质量良好。3.开展横向生态补偿金沙江流域监测。为满足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考核,我局在金沙江流域设置了两个点位,分别是金沙江干流其宗村断面、腊普河其宗村塘上断面,每个月监测一次,全年12次。根据监测结果,两个地表水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4.开展永春河流域常规监测。为满足日常监管工作的需要,对永春河沿河设置了四个监测点位,每个季度监测一次,全年共4次,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5.声环境质量监测。对县城的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依据要求,共布设了127个噪声监测点位,达到声功能区划要求。6.开展污染源监督性执法监测。我县重点管理及简化管理的8家企业做监督性监测,在监测中发现1家超标的企业并及时将结果告知环境监察大队。对重点企业垃圾填埋场安排了2个季度的监督性监测。

九是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思想宣传。以深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六进”活动。“6.5”环境日当天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环保袋和宣传品等在念萨街牌坊广场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共发放宣传册4600余份、宣传品3000余份。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执法调度室)、综合(行政审批)股、自然生态保护股、大气与水生态环境股、土壤固废(核与辐射)股。.

局下属2个事业机构,分别是: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2021年末实有编制25名。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20名,其中:局机关公务员编制5名,监测站事业编制10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0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目前在编在职人员25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局机关公务员4人(含主任科员2人),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1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6人,行政工勤1人。截至目前我局人员、财务、工资均上划至州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0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5.28万元,占总收入的87.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0万元,占总收入的12.15%。与上年同期总收入2324.88万元相比,减少了1419.60万元,减少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6万元,增加0.2%;其他收入减少1421.2万元,减少93%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单位工作人员职级职务及职称的正常晋升,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我局上划为州生态环境局二级局后,2020年度县级财政部门拨入的专项项目资金110万元,没有其他建设项目资金拨入,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56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38万元,占总支出的43%;项目支出893.32万元,占总支出的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总支出2646.3万元相比减少了1082.6万元,减少了41%。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支出数637.75万元增长32.63万元,增长5%;项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2008.55万元减少了1115.23万元,减少5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7.29万元。基本支出数与上年对比增加29.54万元,增加了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单位人员职务职级变动较多,人员工资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由于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导致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9.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与上年对比增加28.35万元,增加了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与上年对比增加1.19万元,增加了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3.32万元。与上年同期支出数2008.55万元减少了1115.23万元,减少5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我县被确定为省级生态文明县,我县生态质量考核等次不断提升,上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 2020年延续2019年项目进行,2021年没有新增项目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原实施项目尚未完工工程款尚未结算完成故资金支出较上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6.198万元,该资金是2020年度结转资金,主要用于腊普河、永春河水环境治理项目前期测绘及勘查支出,该项目已完成并提交工作成果。

2.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万元,该资金为县级财政下达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维西县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经费,该项目已完成并提交工作成果。

3.节能环保支出-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4.83万元,该资金为县级财政下达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费,主要用于2021年县域环境监测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3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费用及生态环境监察执行工作经费,其中: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费用38.04万元,生态环境监察执行工作经费14.96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777.59万元,该资金为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及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其具体支出情况为:⑴ 九个乡镇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资金171.11万元,该项目正在实施中;⑵ 2018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78.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腊普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测绘、设计及监理费用;⑶ 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40.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费、数字平台建设、无废乡镇、无废学校调查经费、“十四五”生态环境发展规划编制经费及支付各乡镇水污染防治资金,该项目已完成并提交工作成果;⑷其他水污染防治资金支出28.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资金工作的工作经费、差旅费等支出;⑸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358.9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废弃矿山堆场整治及维西白马吉铅锌矿、凯龙矿业龙宝场选矿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金,其中羊槽废弃矿山堆场整治资金277.23万元,该项目正在实施中;维西白马吉铅锌矿、凯龙矿业龙宝场选矿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金81.74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并已提交工作成果。

6.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31.67万元。该资金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创建生态文明县技术服务费及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9.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其中:基本支出667.29万元,占总支出的44%;项目支出862.32万元,占总支出的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总支出2646.30万元相比减少了1116.69万元,减少42%。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支出数637.75万元增长29.54万元,增长5%;项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1976.24万元减少了1113.92万元,减少5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021年延续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没有新增项目,实施项目尚未完工工程款尚未结算完成故资金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47%。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奖金及单位取暖补助;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中: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4万元,主要是州财政部门安排的体检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06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9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12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6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5%。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运行及人员工资支出及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环境噪音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及县级水源地监测、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项目建设资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1.6万元,占节能环保(类)支出的33.72%%;商品服务支出(机构运行费用45.13万元,占节能环保类支出的3.3%;用于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环境噪音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及县级水源地监测、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项目建设资金 862.32万元,占节能环保类支出的62.98%。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是财政部门安排的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不涉及此类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2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预算的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历行勤俭节约,完成好单位各项事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7万元,增长21%,公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有所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2021年因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工作,车辆运行时间多,加油量加大,加之我单位公务用车多数需要到矿山、山林进行执法检查等原因,导致车辆严重损坏,为保障出差人员人身安全,因此对2辆公务用车进行了大修,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增长;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万元,下降7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历行勤俭节约,完成好单位各项事务。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95%;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环保督察、环境监测、环保执法及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2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要用于上级环保部门来维开展环保督察、环境监测、环保执法工作及我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聘请专家进行收资、调研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67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增加1.2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2021年上级环保部门来维开展环保督察、环境监测、环保交叉执法工作等工作,故产生的办公费及差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具体用于单位运转的办公费、取暖费、电话费、电费、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至2021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部门资产总额554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8万元,固定资产684.11 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497.8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67.8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1.45万元,在建工程增加693.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549.92

2368

684.11

621.12

41.77

21.22

2497.8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节能环保(211):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2110101指行政运行,2110102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0199指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08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指卫生健康支出,221指住房保障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0.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1.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631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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