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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0-09-01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01 10:42     浏览次数: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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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州重点区城、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执行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拟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排污许可证制度相关工作,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州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及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

13按规定要求,承担对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不再保留州环境保护局。县(市)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最美迪庆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州委八届三次全会,有力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实施“蓝天行动、青山行动、绿水行动、净土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强化措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组织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2扎实推进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3严格环境监管,稳步推进风险防控。在空间上守住生态保护红线、行业上守住排放总量、项目上守住环境准入标准,为我州“生态立州”战略提供环境支撑和发展引擎。4坚守环境红线,全面加强生态保护。5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1-10月,全州共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75349万元,节能环保方面支出50587万元,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6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国家法定要求,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州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厘清工作思路,明确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7深化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主动适应新形势对环保宣教工作的新要求,发挥宣传教育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基础和推动作用。8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省、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把“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把正方向、找准问题、抓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迪庆州生态环境局

2.迪庆州环境监察支队

3.迪庆州环境科学研究所(迪庆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0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9.9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1%。2018年预算收入为:3050.02万元,比上年减少1749.98万元。主要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29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2万元,占总支出的15.69%;项目支出3,622.59万元,占总支出的84.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度支出合计2259.86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4.2万元。2018年度基本支出773.06万元,基本支出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2月份王丽娟同志正式退休,6月和耀宏、达瓦次里同志从我局调出,工资薪金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22.59万元。2018年度项目支出1486.8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4.45万元,同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2018年度目标督查管理考核绩效兑现。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5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行政单位医疗补助26.32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16.33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体检费0.7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127.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工资薪金、机构保运转) 504.53万元, 生态环境保护宣传14.86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7.51万元, 大气196.75万元,水体89.95,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3115.13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12.42万元,其他污染减排支出14.86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4.3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6万元,支出决算为5.29万元,完成预算的6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预算的5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6.0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制度,减少公务接待等活动,公务用车去年没有大修等情况发生。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52万元,下降3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万元,下降3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万元,下降68.3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制度,减少公务接待等活动,公务用车去年没有大修等情况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7万元,占90.17%;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占9.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厅领导到地方调研、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5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2万元,主要原因汽车租赁费用的产生,邮电费用(电话费及网络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9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邮电费1.81万元,差旅费4.44万元,租赁费1.11万元,工会经费:8.07万元,公务用车运费维护费4.5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资产总额12484.77元,其中,流动资产6764.01元,固定资产996.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723.9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37.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935.3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7.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245.0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8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484.77

6764.01

996.81

726.78

76.85


193.18


4723.9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劳动报酬,个人福利等为基本内容的人员经费支出和以维持行政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专项支出,是保证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对某项或特定工作任务所安排的专项资金保障。

商品和服务支出 --- 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监督索引号53340000746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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