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901000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挥爱国宗教团体在党和政府团结、联系、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迪庆佛教界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人才建设、道风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尽佛教界之力。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补助三县佛协,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二是努力提高我州佛教界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和爱国爱教意识。三是深入基层寺院调研,进一步推进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四是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努力提高我州僧尼的佛学造诣。五是做好我州藏传佛教经师资格考评工作。六是做好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指导工作。七是积极配合各寺院做好寺院学经班的管理工作。八是贯彻落实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制度化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佛教协会2017年度决算编报单位共1个,属于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7年度年末人员行政编制数为4人、工勤编1人,在职在编有行政人员4人、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老干部3人,其中:退休干部2人、离休干部1人。
实有车编制数为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7年当年收入总额为: 22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 215.86万元,占总收入的97.29%;其他资金收入为:6万元,占总收入的2.71%,相比上年度收入229.41万元减少7.55万元,减少率为3.29%,主要原因由于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7年支出合计为:29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76万元,占总支出的48.96%;项目支出149.84万元占总支出的51.04%,相比上年度支出239.68万元增加53.92万元,增长率为22.4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佛教协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76万元。与上年104.64万元相比增长39.12万元,增长率为37.38%。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费、办公设施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佛教协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的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49.84万元与上年135.04万元相比较增加14.80万元,增长率为10.95%。主要用于培训考察、寺院维修补助、慰问寺院、活佛转世工作、困难僧人补助、佛教协会六届五次理事会、学经班经师和负责人培训、信教群众及困难学生补助、民族文化发展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50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93.60万元的98.94%。与上年对比增加54.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学经班经师和负责人培训、佛教协会六届五次理事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50万元的90.1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为创建和谐寺院;培养爱国爱教教职人员;维护基层寺院及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协会基层寺院理事、常务理事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万元,支出决算为20.36万元,完成预算的435.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179.66%;公务接待支出决算11.97万元,完成预算0.8万元的1396.25%;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会有车辆2张。1张为会长专车(会长为迪庆州政协副主席,按规定配有专车)车辆的编和户在我会,车辆排量较大,经费由我会承当。会长作为迪庆州藏传佛教上层人士,平常教务活动繁忙,经常要深入分散在我州各乡镇的23座寺院。另外1张为办公室用车,因工作需要,该车也要经常到乡下,故车辆运行费用较大。我会作为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宗教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部分高僧大德是我会的理事和常务理事,为做好团结宗教人士、争取人心工作,对前来香格里拉市办事、路过的高僧大德,我会以安排住宿为主兼顾用餐的方式进行接待。另外,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会与周边藏区和省外的宗教团体联系交流日益频繁,接待量超出预算较大。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0.36万元比2016年22.56万元减少2.20万元,减少率为9.75%。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决算8.39万元比2016年9.93万元减少1.54万元,减少率为15.5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11.97万元比2016年12.63万元减少0.66万元,减少率为5.22%。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压缩开支。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三公经费 | 22.56万元 |
2017三公经费 | 20.36万元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0.36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9万元,占41.20%;公务接待支出11.97万元占58.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39万元,主要用于迪庆州佛教协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2017年迪庆州佛教协会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1.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7万元。主要用于为创建和谐寺院;培养爱国爱教教职人员;维护基层寺院及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协会基层寺院理事、常务理事的作用,接待佛教界人士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迪庆州佛教协会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0个,来宾400人次,主要包括佛教界人士。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8万元,与上年10.51万元对比减少3.93万元,减少37.3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要求压缩开支,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劳务费、零星增资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迪庆州佛教协会资产总额198.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16万元,固定资产146.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2万元(新购置办公用品5.78万元,根据国资委发【2016】134号盘亏下账固定资产2.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30.7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2.2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98.61 | 52.16 | 146.45 | 130.71 | 15.74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6会议费 | 0.41万元 |
2017会议费 | 4.98万元 |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区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4、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迪庆州佛教协会
2018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