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负责食品流通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驰名商标的组织申报、云南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10)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1)承办迪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车辆情况
(1)迪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13个科室,直属分局1个(迪庆州开发区工商分局)。
(2)根据迪编办通[2014]65号,迪庆州工商行政局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人员4人。
(3)车辆编制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
二、2015年迪庆州工商局部门预算情况
1、2015年收支预算
2015年财政安排公共财政预算5227917.60元,其中:基本支出4427917.60元,占总预算84%;项目经费800000.00元,占总预算15%。
2、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
2015年“三公”经费总预算4066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000.00元;公务接待费121600.00元。
附件:2015年迪庆州工商局部门预算公开统计表
2015年迪庆州工商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统计表
注: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待财政批复后公示。